应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我局审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类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二、公示期限: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26日
三、公示方式:在河源江东新区官网(http://www.hyjdxq.gov.cn/gkmlpt/index)
四、审批单位: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河源江东新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1.建设单位:河源市江东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江东新区科创电子研发及制造中心项目(10号楼)
建设位置:河源江东新区城市建设起步区梧桐三路北边、凤凰路东边
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8102.8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7555.28平方米,其中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7419.76平方米;不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35.52平方米。
本次变更主要内容如下:消防救援道路最低点高差由2.5米调整为2.3米;其余救援面地面标高均相应抬高0.2米及0.2米以上;四层层高由4.5米调整为3.6米;五层层高由4.5米调整为3.5米;整栋楼建筑高度由27.5米调整为25.4米。
2.建设单位:李志浩
建设项目名称:李志浩住宅楼项目
建设位置:河源江东新区临江镇前进村临古路边
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144.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32.0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五层,总建筑面积641.60平方米。
五、意见反馈方式:请将书面意见送至或邮寄至河源市江东新区城东街道梧桐二路98号河源江东新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517000,咨询电话:0762-3133290)。
六、意见有效反馈期: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26日。(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的邮戳日期应在意见有效反馈期内,逾期视为放弃权利的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七、有效的反馈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提供意见反馈人的身份凭证及房产凭证复印件,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江东新区科创电子研发及制造中心项目(10号楼)总平面图
李志浩住宅楼总平面图
河源江东新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7日
江东新区科创电子研发及制造中心项目(10号楼)总平面图.pdf
本次征集意见反馈结果链接:http://www.hyjdxq.gov.cn/jgfk/content/post_7080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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