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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黎志光、刘芳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时间:2026-05-07 16: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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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我局审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类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二、公示期限: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7日

  三、公示方式:在河源江东新区官网(http://www.hyjdxq.gov.cn/gkmlpt/index)

  四、审批单位: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河源江东新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1.建设单位:黎志光

  建设项目名称:黎志光住宅楼项目

  建设位置:河源江东新区古竹镇雁头安置返还地E01号

  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92.5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四层,总建筑面积353.20平方米。

  2.建设单位:刘芳

  建设项目名称:刘芳住宅楼项目

  建设位置:河源江东新区和平管理区金源开发区B区40户

  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198.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95.67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三层,总建筑面积280.03平方米。

  五、意见反馈方式:请将书面意见送至或邮寄至河源市江东新区城东街道梧桐二路98号河源江东新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517000,咨询电话:0762-3133290)。

  六、意见有效反馈期: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7日。(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的邮戳日期应在意见有效反馈期内,逾期视为放弃权利的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七、有效的反馈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提供意见反馈人的身份凭证及房产凭证复印件,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黎志光住宅楼总平面图

              刘芳住宅楼总平面图

  河源江东新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7日

  黎志光住宅楼总平面图.pdf

  刘芳住宅楼总平面图.pdf

  本次征集意见反馈结果链接:http://www.hyjdxq.gov.cn/jgfk/content/post_703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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