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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江东新区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第四批)的公告
来源:本网时间:2024-04-26 14: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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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等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将我区通过审批登记、落实资金监管、合规审查且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全流程监管的第四批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向社会予以公布。


  附件:江东新区校外培训机构第四批白名单(含第三批).docx

河源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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