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江东新区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来源:本网时间:2023-04-17 09:32:46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精神,落实《河源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要求,规范我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全区审批登记、落实资金监管、通过合规审查且正常经营的第二批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向社会予以公布。
附件:江东新区校外培训机构第二批白名单(含第一批).docx
河源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
2023年4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