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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源江东新区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本网时间:2023-12-20 11: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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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环境

一、发展基础

二、发展环境

第二章 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原则

三、基本思路

四、总体目标

五、具体指标

第三章 重点任务

一、营造创新创业环境

二、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三、培育科技创新主体

四、建设科技创新平台

五、集聚科技创新人才

六、攻克产业关键技术

七、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拓展区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出台专项政策

三、推进重大项目

四、加大经费投入

五、加强考核评价


2021-2025年是河源江东新区(以下简称新区)扩容提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也是新区科技创新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并有效落实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对新区抢抓机遇,建设成为粤东北自主创新基地和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拓展区具有重大意义。根据《河源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和《河源江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结合新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环境

一、发展基础

新区成立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发展环境和各方面的压力,始终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勇于进取,实现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为新区科技创新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组团建设提效破局

“三点三带四组团”战略布局正由“蓝图”变为“实景”,各组团的合理布局,为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打造河源未来城市发展核心指明方向,新区城镇化率已达67.7%,入选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城市综合承载力大幅提升。新区正在推动建设205国道东移,推进与中心城区的互联互通,实现各功能组团之间的快速联通,将为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利条件。

(二)前瞻布局战略性产业

新区围绕自身优势,前瞻布局新一代电子信息、先进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汽车配件、医疗健康等战略性产业,着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端产业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通过精准招商,一批国内外知名科技企业陆续进驻。随着轩朗光学材料、凯中精密制造、阿里巴巴(广东河源)云计算数据中心、硕贝德通讯、铂科新材料、坚宝电缆、固达数控机床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陆续落地,一大批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逐步建成投产,成为支撑新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河源江东新区产业转移工业园成为粤东西北12个新区中首个通过认定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和首批通过认定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科技创新载体日益完善

“十三五”期间,新区不断优化科技管理职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需求,建设了一批创新平台和孵化载体,逐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新区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先后与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广东华中科技大学工业技术研究院、东莞理工学院、深圳5G联盟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协同开办创新平台取得实质性进展,新区与重庆猪八戒网共同建设的猪八戒网河源市“互联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综合示范园区1期项目已建成落地。通过“十三五”这五年的发展,新区已拥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4家。孵化育成体系初见成效,拥有众创空间1家,孵化面积达到1840平方米,2020年在孵中小型企业70余家。

(四)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不断优化

“十三五”期间,新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了多项促进科技创新政策措施,设立了358万元的创新创业券,专门用于扶持新区中小企业发展。科技与金融结合取得了新突破,进一步激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放贷额度,划拨了200万元用于市科学技术局牵头组织的联合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截至2020年底,新区企业科技信贷累计贷款额达1900万元,有效助力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五)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成果显著

“十三五”期间,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实现零的突破,每年新增量和存量持续增长,截至2020年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存量达19家,2020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数量也达到了35家。新区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规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增长到2020年的49%左右。

(六)科技创新初显成效

“十三五”期间,新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载体的作用,助推新区经济发展新常态能转换,实现科技创新突破式发展,科技创新成果不断取得新突破。新区在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均实现质量、数量双提升,累计专利申请量725件,专利授权量达453件,有效发明专利达39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增长至2.6件。

总体上看,“十三五”时期,新区科技创新工作虽取得可喜进步,但是科技创新基础薄弱、自主创新能力欠缺、科技创新支撑产业发展能力不足等问题依然制约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科技创新能力较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不高、孵化育成体系不完善、科技人才匮乏、人才引进培育模式不完善等。如何吸引聚集大湾区创新资源,释放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科技创新,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引领新区高质量发展,是新区科技创新工作在“十四五”时期的当务之急。

二、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国内外形势错综复杂,我国经济发展仍处于重大战略机遇期,新区经济社会也将步入跨越式发展阶段。新区将把握战略机遇期的新内涵,强化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抢抓“四大机遇”,把握后发优势,谋求跨越式发展,努力开创新区科技创新发展新局面。

(一)面临的历史机遇

——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重大机遇。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全球经济格局正在重构,科技创新对生产、生活的影响渗透持续深化,人工智能产业(AI+)即将进入临界爆发期,量子信息、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相关领域的迫切需求将催生重大科技突破,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使世界经济格局加速调整。新一轮科技产业革命与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历史性耦合,为新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了重要窗口期,新区迫切需要加强新技术和传统产业的交叉渗透,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格局。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重大机遇“双区”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国家战略,是广东改革开放的“二次创业”,将助力广东在深入推进高水平制度开放以及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上走在全国前列,为广东再创科技创新的“政策红利”“制度红利”提供难得机遇。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抓手,加速人才、资金、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在大湾区集聚与自由流动,推动广东加快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更好地汇聚和运用国际创新。“双区”驱动将让河源搭上新时代广东发展的“高速列车”,而新区位于河源的最南端,处在珠江东岸深莞惠经济圈辐射带动的第一层,是河源市第二次跨江发展的重要战略平台,是融入“双区”的最重要平台,在有效承接“双区”优质高端产业延伸和功能拓展方面具有天然优势。

——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重大机遇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是我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重要论述的具体行动。新区既有“核”的特质,又有“带”的潜质,还有“区”的本质,通过找准定位、发挥优势、扬长避短,筑牢北部生态屏障,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抓好现代农业产业园、特色工业园区等平台载体建设,推动新区全域协同发展,从原来珠三角发展的“跟随者”,转变为生态发展的“引领者”。

——绿色低碳发展重大机遇。绿色低碳发展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随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生态环境作为地区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凸显。我国明确提出2030年“碳达峰”与2060年“碳中和”目标,正以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推动技术创新、产业发展、节能减污的倒逼机制,持续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努力兼顾经济发展和绿色转型同步进行,促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着重提出以绿色发展支撑乡村振兴战略,通过构建农业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突破资源和环境的瓶颈,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新区依山傍水,风景秀丽,拥有越王山、梧桐山等风景区,区内森林覆盖率超过70%,是新区发展商务休闲、旅游观光、健康养生等产业的重要绿色资源。新区应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发挥科技创新对生态农业、现代农业的支撑作用,努力在绿色低碳经济方面取得突破。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机遇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根本之策。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着力补齐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两大短板,推动实现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破解新区发展瓶颈,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

(二)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机制体制障碍严重存在一是新区属于功能性新区,暂无独立行政区属性,机构不健全,在省直部门没有“户头”,以致行政执法、项目申报、资金下拨、社会事务管理等业务开展不畅,镇(街)的权、责不够清晰,个别事项办理依然不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二是工作人员严重不足,临聘人员流动性大,导致许多工作处于被动状态,工作开展断档脱节、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科技经费投入不足一是受融资渠道少、融资平台不多、金融政策趋紧等因素影响,科技型企业融资存在困难。二是新区财政底子薄、基数低,难以满足数额庞大的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需求。

——科技创新瓶颈问题依然突出。目前,新区科技创新氛围尚未形成,科技创新主体数量不多,科技创新人才缺乏,科研人员创新能力不足,关键核心技术缺乏,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困难,促进科技创新政策同质化,缺乏竞争力。

第二章 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系统观念,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横琴和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等重大历史机遇。围绕河源市“建成全省绿色发展的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排头兵”的总目标,以及市委赋予新区未来城市发展核心的战略定位,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解决瓶颈问题,统筹做好科技创新工作,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环境,为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

二、发展原则

一)坚持创新驱动

充分利用体制机制创新和先行先试等有利条件,破解产业转型升级体制机制和技术资源瓶颈,提高原始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提高产业的技术和服务水平,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推进管理模式创新,营造有利于企业科技创新的管理环境,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

二)坚持人才为本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努力破除阻碍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刻把握人才是第一资源,人才驱动是创新驱动的实质,强化创新创业配套服务,优化创新创业的软硬环境,不断激发人才的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形成人才推动创新改革、人才支撑跨越发展的新格局。

三、基本思路

(一)以企业为主体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企业是重要的科技创新主体,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必须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决定着整个经济活动过程的科技创新能力。据相关部门统计,中国民营企业贡献了中国经济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因此,要重视培育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尤其是大型企业,因为大型企业才能投入大量资金建设研发机构,支撑庞大的研发团队。要培育更多的科技型企业,首先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其次要培养更多的科技型企业家,更好地促进传统企业转型升级为科技型企业。同时,发挥政府的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和组织协调作用;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主力军作用,开展协同科技攻关,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二)以人才为支撑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人才是科技创新的第一要素,没有科技人才,科技创新就是空谈。新区作为河源未来城市发展的核心和融湾融深的枢纽门户,应调整人才引进思路和使用方式,把引进人才的工作重点放在促进企业成长、筑巢引凤上。在人才竞争异常激烈的今天,以优惠待遇为主要内容的人才政策,具有突出的“囚徒困境”性质,各地出价越来越高,人才引进越来越难。新区应继续完善特色引才政策,打造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专区和绿色通道,有效解决人才落户、医疗、住房、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生活问题,在企业注册、创业融资、科研立项、成果转化等方面提供“一条龙”贴心服务。同时,创新人才使用方式,不求所有,但求所用。

(三)以平台为依托夯实科技创新基础

平台是科技创新的基础,国内科技创新平台主要三类,分别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主导,其中民营企业贡献了中国经济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由于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且新区财政资金有限,新区应优化科技创新基础条件,大力鼓励企业自建科技创新平台。同时,新区也应充分利用广东省部院产学研合作机制,鼓励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承担国家、省、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建设。

(四)与大湾区协同打造区域科技创新中心

以粤港澳大湾区为协同对象,通过三重路径打造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一是借助“外脑”。粤港澳大湾区有众多高端的创新发展智库,重点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创新资源分配和流动等方面,广泛听取这些机构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利用“外资”。粤港澳大湾区有众多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这些企业大多与新区有洽谈合作,如碧桂园集团、正威国际集团、阿里巴巴等。此外,还有不少大中型科技企业准备进驻新区。新区应多渠道发力,从粤港澳大湾区引进更多大型科技企业。三是衔接“外制”。粤港澳大湾区作为全球最具有科技创新活力的地区之一,在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上做出了大量富有成效的探索和创新,新区需加快衔接粤港澳大湾区科技体制机制,构建人才、资金、设备、信息等资源要素便捷流动机制,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推动新区科技创新迈上新台阶。

、总体目标

“十四五”时期,江东新区科技创新发展总体目标是:通过实施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成为科技人才、技术要素和高新科技企业集聚度高,创新创造创意成果多,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完善的综合性开放式科技创新中心。形成一个面向应用和产业化的综合性、开放式科技创新中心基本框架,构建起支撑河源城市未来发展的自主科技创新体系、产业创新体系和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成为促进粤东北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之一。

(一)自主科技创新能力更大提升

依托新区空间战略布局,以产业转移工业园为载体,顺应产业高端化发展趋势,吸引国内外大型企业、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在新区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科技中介服务,推动科技资源向新区集聚,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提升新区对粤东北地区产业发展的辐射引领能力,打造粤东北自主创新基地。

(二)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更为壮大

依托东江教育城,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鼓励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在新区设立分支机构,改革科技人才培养模式,通过线上线下结合培养本土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创新人才引进政策,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着力引进一批科技创新人才、科技创新团队和高端领军人才。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人才业务培训、学历深造、继续教育等活动,提升科技创新人才的综合素质。

(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更有成效

建设新区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创新校企合作模式,鼓励校企共建研发机构,支持企业建设各级各类研发机构。争取国家新兴产业领域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创新平台在新区布局。通过多方合作,引进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新区设立分中心,鼓励建设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等创新平台。

(四)与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更加紧密

争取粤港澳大湾区的科技扶持,鼓励粤港澳大湾区高校、科研机构在新区建立分校、分支机构,建立与大湾区的人才双向交流培训机制。借助大湾区资源,鼓励各类机构开展国际合作,引进国际知名创客实验室在新区建立授权实验室,建立共享国际资源的平台和机制。鼓励新区企业加入大湾区产业联盟,并承办大湾区科技合作交流活动。发挥自身优势,引进大湾区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形成专业化、规模化产业集群,形成对大湾区主导产业的配套支持。

五、具体指标

到2025年,实现以科技创新引领全面创新,形成适应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治理体系,创新效率和效益稳步提升,在科技创新支撑绿色发展方面取得新突破,将新区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拓展区。经过未来五年的发展建设,新区科技创新能力将会得到明显提升,具体指标如表1所示:

表1 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具体指标

序号

目标内容

指标

单位

指标值

1

科技创新

投入

R&D经费占GDP的比重

%

1.5

2

科技创新

能力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

3.05

3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

%

50

4

创新平台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数量

1

5

省、市各类科研平台数量

30

6

科技支撑

产业发展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

33

7

全区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

占规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

40

8

创新创业

环境

引进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数量

1

9

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星创天地数量

2

10

科技信贷余额

万元

5000

第三章 重点任务

一、营造创新创业环境

(一)全面厚植创新创业文化

大力培育科学精神、工匠精神,树立崇尚科技创新的价值观,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创新文化,将奇思妙想、创新创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创新创业活动。树立一批创新创业典型人物,营造“把创业作为一种生活方式,把创新作为一种人生追求”的浓厚氛围,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浓厚氛围。鼓励新区范围内高等院校开设各类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大力开展创新创业大赛、创客周等活动和赛事,营造浓厚创新创业氛围。

(二)深入推进创新创业工作

大力实施双创计划,打造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企业、投资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运营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孵化载体,开展创业沙龙、创业培训、项目路演等形式多样的创业活动,打造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鼓励和支持建设新型孵化器,大力支持创业公寓和大学毕业生廉租公寓建设,努力为创业者提供宜居、便捷、低成本、高效率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切实转变科技创新管理职能

发挥市场在资源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顺应新产业、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规律,让企业自由生长、自由发展。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使企业在正常成长期时身边有“隐身政府”、在野蛮生长时身边有“包容性政府”、在需要援手时身边有“服务型政府”。推进“行政审批3.0”改革,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多层次、普惠性和个性化的服务。政府争当“领先用户”,支持新技术、新产品在新区先行先试。改革财政科技资金管理机制,充分下放科研经费调整权和支配权,促进自主科技创新。

(四)大力加强科学技术普及

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加大科学普及力度,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和创新意识,形成崇尚科学、热爱科学的良好氛围。大力加强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动农民专业技术合作组织转型升级。充分发挥现有设施资源和线上科普信息作用,完善科技场馆、科普示范基地等基层科普新阵地建设,充分拓展和发挥科普功能,开展公益性科普服务,全面提高科普能力。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抓好涉及基本民生的节能环保、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应急避险等重点领域的科普工作。深入推进特色科普产业培育工程、经典科普资源汇聚工程、精品科普旅游线路开发工程、品牌科普活动打造工程等,凸显新区科普工作特色和亮点。

专栏1营造创新创业环境

1.全面厚植创新创业文化:开展多形式、多方位的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树立一批创新创业典型,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

2.深入推进创新创业工作:大力实施双创计划,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孵化载体。

3.切实转变科技创新管理职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3.0”改革,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多层次、普惠性和个性化的服务。

4.大力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

二、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一)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

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集中优势资源,启动实施一批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产业转型升级密切相关、技术创新基础较为成熟,且需进一步提升技术的重大科技专项,力争在新一代电子信息、先进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汽车配件、医疗健康等产业实现关键技术新突破;鼓励企业申报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加强与国家和省科技计划的配套衔接;争取将新区科技专项纳入国家计划和省部重大项目及相关科技工程,多渠道开辟项目资金来源;结合新区科技专项的实施,积极对接和整合国内外科技研发力量,统筹协调产业技术创新需求,通过重点领域技术突破,解决制约新区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推动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

深入推进科技成果分配体制机制改革。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职务科技成果“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的政策,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依据国家、省、市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出台配套措施。鼓励企业运用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调动科研人员科技创新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新区高校院所面向新区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和技术成果转移转化。鼓励科技成果在新区落地转化,支持风险投资机构为新区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提供融资服务。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交流机制,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引导和支持高等院校有转化价值但未及时转化的成果进入技术市场交易。加强与知名的技术转移网络平台和基金合作,构建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技术交易平台。对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创新成果和企业发展需求,力争成为粤东北地区有影响力的科技成果交易市场。

(三)优化财政科技投入方式

改革财政科技资金管理体制机制。优化配置财政科技资源,更多采用“资金变基金”、“间接补”、“后补助”等资助方式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继续探索和完善“科技创新券”、“科技信贷”等资助方式,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整合各类产业专项资金,引导和带动金融资本、民间投资支持企业创新,实现财政资金杠杆多级放大。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财政科技资金的支持,加大新区财政科技投入,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四)推进科技金融融合创新

探索完善支持风险投资发展机制。支持风险投资机构对科技型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鼓励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基金集聚发展。支持科技型企业在主板、科创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支持商业银行设立“科技银行”等专营机构,运用“创投+担保+贷款”、“政府推荐+担保+贷款”以及“投贷联动”等模式开发新金融产品。支持保险机构开展科技保险产品创新、专利保险试点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创新。

专栏2 完善科创服务体系

1.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启动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争取承担市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5项以上。

2.创新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对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新成果和企业发展需求,力争成为粤东北地区有影响力的科技成果交易市场。

3.改革财政科技投入方式:优化配置财政科技资源,更多采用“资金变基金”、“间接补”、“后补助”等资助方式支持创新活动,力争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5%。

4.推进科技金融融合创新:支持科技型企业在主板、科创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力争实现上市企业零的突破。支持银保机构开展金融创新,开发新的金融产品。

三、培育科技创新主体

(一)深入推进省高新区建设

以2020年12月江东新区产业转移工业园区被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为契机,学习东莞松山湖高新区成功经验,构建新区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新一代电子信息、先进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汽车配件、医疗健康等产业。充分利用深圳对口帮扶河源的有利契机,加强与深圳区域协调、对接合作,加大承接深圳产业转移力度。建立多层次创新平台体系,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企业,培育高成长性科技企业。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资源,做大做强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命健康等主导产业,争取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试点园区,成为河源创新驱动发展的引领区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策源地之一。 

(二)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企业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完善企业创新服务体系,培育壮大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企业,带动形成一批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新的内生动力。

大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提升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参与大湾区新兴产业链分工和协作,培育一批有潜力的科技型企业,打造一批具有明显优势高新技术企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按照“一企一策”有针对性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辅导,提供技术研发转化、人才引进、科研以及财务管理、资本市场等方面的辅导服务,力争“十四五”期间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存量达33家。推动一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迅速发展壮大,提高规上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占比,推动一批发展势头良好、成长性好的高新技术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明确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定位,制定产业发展远景规划。

(三)加快引企充实产业园区

推动落实国家关于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和企业研发投入财政补贴等奖励补助政策,大力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行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的领军企业。围绕新区产业链关键和薄弱环节,编制产业链、供应链招商引资目录,通过“靶向”精准政策扶持引导,引进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科技型企业,从大湾区挖掘、引进一批拥有核心技术能力、成长速度快、产业带动能力强的瞪羚企业落户新区。

专栏3培育科技创新主体

1.深入推进省高新区建设:学习东莞松山湖高新区成功经验,建立多层次创新平台体系,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2.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大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力争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存量达到33家,培育10家具有明显优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30家有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3.加快引企充实产业园区:通过“靶向”精准政策扶持引导,引进10家具有竞争力的科技型企业,引进培育5家瞪羚企业。

、建设科技创新平台

(一)打造各类科技创新研发平台

鼓励新区企业建设各类科技创新研发平台,按照“培育一批、认定一批、报备一批、引进一批、提升一批”的思路,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大型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以骨干企业为依托打造产业研发创新平台,发展多种形式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充分发挥科技中介机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纽带作用,建立更加科学的产业研发合作共建和利益共享机制。围绕主导产业发展需求,依托产业基地和园区,引进科研机构在新区建立国家级或省级研发平台、公共检测咨询平台、科研产品中试基地和科研成果转化基地,打造开放高效、专业化水准高的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加强科学研究实验设施和标准计量检测认证平台建设,完善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科技信息情报共享平台等基础设施。支持企业建立企业研发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重点实验室、海外离岸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加强与南方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高等院校合作,充分整合现有科技创新资源,不断提高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力争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50%的覆盖率。

(二)打造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推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加快科技服务业和服务平台发展,探索“基础研究+研发设计在大湾区、试验+生产在江东新区”合作模式;搭建及整合具有科技数据和仪器设备共享功能的服务系统,打造具有公益性和基础性的“一站式”科技资源共享载体;完善各类科技信息数据库,汇聚服务于行业和产业链的基础性科技资源,形成网络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的大数据平台,及时发布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为企业提供基础信息支撑,提高创新创业、科技研发和培训服务水平;推进企业孵化、知识产权服务、第三方检测认证等机构发展,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规上企业和各类科技服务组织搭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开放式综合服务。

(三)打造创新创业孵化平台

推进江东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构建覆盖新区的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形成“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全链条孵化育成模式,提高新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服务中心等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机构的孵化效果。进一步加强众创空间建设,支持孵化载体申报市级、省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进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孵化平台共建,主动承接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创新创业资源,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优秀孵化机构来新区共建孵化载体或设立分支机构。

(四)打造技术产权交易平台

整合技术转移咨询机构、大学和科研机构技术转移中心、行业协会等相关资源,打造技术交易网络平台,促进知识产权运营和保护;适时设立具有资本化运作功能的区域性技术转移服务中心,开展新区产业技术交易服务平台试点,探索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形式;加强与广东省产权交易集团合作,通过共建方式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技术与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借助深圳市对口帮扶的有利契机,引进深圳新产业技术产权交易所、中国(华南)国际技术产权交易中心等在新区设立分支机构;引入广州中新知识城的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模式,探索以会员制方式建立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联盟,以市场化机制开展技术评估和咨询、技术交易和技术转移、无形资产评估、知识产权代理等服务,形成功能完备、开放高效的技术交易服务系统,打造知识产权产业全周期服务链,为产业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提供有效服务。

专栏4建设科技创新平台

1.打造各类科技创新研发平台:鼓励新区企业建设各类科技创新研发平台;支持校企共建企业研发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鼓励企业设立海外离岸创新中心。

2.打造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支持建设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引进高等院校科技创新中心分中心、投融资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平台。

3.打造创新创业孵化平台:推进江东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推动华科城孵化团队等项目落地;支持孵化载体申报市、省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

4.打造技术产权交易平台: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技术产权交易平台来新区共建技术产权交易平台或设立分支机构;引入广州中新知识城的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模式。

五、集聚科技创新人才

(一)摸查科技人才基础现状

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的原则,以改革精神破除一切束缚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摸查新区科技创新人才基础现状,了解新区现有科技人才数量和分布情况,弄清新区科技人才需求与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制定人才政策,有针对性地培养本土科技人才,逐步形成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复合型管理人才的多层次人才储备。

)不断完善柔性引才模式

按“不能所有,但求所用”原则不断完善柔性引才模式,探索度假疗养与引智相互结合的引才机制,通过兼职兼薪、轮流在岗、项目合作、科技特派员、考察讲学等方式引进国内外高端科技人才为新区提供智力服务,鼓励企业自主引才,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人才柔性双向流动,鼓励高校院所的科研人员携带科研项目和成果到新区开展科研实验或创办企业。

三)引进高端产业创新人才

围绕新区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方向,发布重点产业引才目录,量身定制引才政策,开展专项引才行动,面向全国、全省靶向引进顶尖人才。依托产业园区,建设产业创新人才基地,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带动新兴学科发展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互联网+”跨界融合型人才。充分发挥重大科技项目、科技创新基地等载体引才育才优势,实施引进培养人才措施,重点引进新一代电子信息、先进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汽车配件、医疗健康等领域的精英人才和双创团队,争取高端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实现新突破。

)培育产业创新创业团队

依托广东省“扬帆计划”,以及广州留交会、深圳国际人才交流会等平台的桥梁纽带作用,实施新区“人才聚集工程”,以“创新团队+创新项目”为重点,引进与培育相结合,发挥产业领军人才带动作用,支持企业建立自主创新团队。加快谋划人才公寓和专家楼,切实解决创新创业团队安居落户、医疗卫生、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问题,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骨干企业和优势企业聚集,重点扶持民营企业创新创业发展能力。

)壮大技术技能人才队伍

依托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河源校区、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河源技师学院、河源理工学校等高等院校,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工作站,形成学校与企业对接、专业与产业对接、招生与就业对接的“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推动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新区产业经济相匹配,建设一批校内外产学研联合实训基地。进一步落实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政策,力争实现全区“一户一技能”目标,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性局面。

专栏5 集聚产业创新人才

1.摸查科技人才基础现状:了解新区现有科技人才数量和分布情况,弄清新区科技人才需求与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制定人才政策。

2.断完善柔性引才模按“不能所有,但求所用”原则不断完善柔性引才模式。

3.引进高端产业创新人才:实施新区“重大人才计划工程”,引进新区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科技人才。

4.培育产业创新创业团队:实施新区“人才聚集工程”,培育技术创新团队。

5.壮大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工作站。

、攻克产业关键技术

(一)突破一批关键技术

遵循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创新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引导未来科技资源的倾斜方向,围绕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产业发展目标,引导和支持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联合攻克一批有效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关键共性技术。探索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创新的机制,鼓励和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织行业关键技术攻关。坚持自主培育和外部引进相结合,重点聚焦新一代电子信息、先进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汽车配件、医疗健康五个重点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抢占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制高点。

(二)打造一批创新产品

优化创新产品培育政策体系,完善细分行业的扶持政策。落实鼓励自主创新、促进产品出口、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为创新产品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加强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鼓励采取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非招标方式,实施首购、订购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同时探索建立“首购首用”风险补偿机制,促进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

(三)培育一批核心专利

实施发明专利倍增计划,完善优化专利资助政策,突出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支持导向;强化科技计划项目的发明专利导向,加强源头创新;推进示范企业、高校院所发明专利倍增,提高规模以上企业发明专利技术含量。进一步优化专利结构,着力提高企业发明专利拥有量占比,培育一批核心专利,提升知识产权附加值和影响力。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提高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力争“十四五”末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05件。

专栏6 攻克产业关键技术

1.突破一批关键技术:重点聚焦新一代电子信息、先进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汽车配件、医疗健康重点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

2.打造一批创新产品:优化创新产品培育政策体系,制定完善细分行业的扶持政策若干个。

3.培育一批核心专利:实施发明专利倍增计划,力争“十四五”末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05件。

七、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拓展区

(一)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创新资源利用

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契机,深度对接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的创新创业资源、科技成果和市场经验,转化为新区区域发展新优势、创新发展新动力和跨越发展新平台。充分利用新区产业园区获批省级高新区有利契机,深化“双区研发+新区孵化”“双区创新+新区产业化”等协同创新模式,构建“全球市场+湾区资源+新区转化”的创新发展模式,以培育创新功能为核心,打造集总部经济、科技研发、国际交流、双创基地、港澳企业服务基地为一体的区域创新中心,成为推动区域内经济增长、深化交流及总部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以对接大湾区产业链为重点,加强与珠三角先进地区的科技创新交流合作,依托深圳前海、广州南沙新区(自贸区)、珠海横琴新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的科研技术、风险投资等资源,借助粤港澳大湾区的人才辐射优势,推动新区与大湾区实现同一产业链、不同价值链的产业分工,致力于帮助新区传统企业与大湾区企业的科技创新合作,为新区的科技型企业提供交流合作机会。鼓励新区企业、研发机构与大湾区企业、机构、高校等联合申报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加强与大湾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资源对接,探索合作共建、设立研发分中心等模式,构建区域创新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提高新区承接大湾区创新资源外溢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能力,推动人、产、城融合发展,争取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延伸区和成果转化重要拓展区。

)参与国际科技创新合作

加强与海外创新型城市的科技创新合作。通过探索共建国际研发中心、分基地,成立联合创投基金等多种方式,加强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支持新区企业参与全球科技研发与科技创新投资。推动新区科研机构及企业加强与国际一流科研协会、行业协会交流合作,主动参与国际重大科技工程项目。鼓励企业与国外科研机构建立联合研发中心或联合实验室。对前沿和共性技术类科研院所,建立政府资助、竞争性项目经费、对外技术服务收益等多元投入机制。支持领军企业在对外投资、出口成熟技术过程中形成标准和专利。积极融入“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构建跨区域创新网络,加强与沿线城市科技创新资源的合作共享、互联互通。

专栏7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拓展区

1.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研发创新资源利用:构建“全球市场+湾区资源+河源转化”的创新发展模式,争取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延伸区和成果转化重要拓展区。

2.深度参与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通过探索共建国际研发中心、分基地,成立联合创投基金等多种方式,加强国际科技创新合作。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由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建立科技创新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协调解决科技创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本规划确定的科技创新目标将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做到责任主体明确,严格落实重点项目领导挂钩制度,规划的重点任务要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建立目标任务台账,凝聚各方面的力量全力推进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出台专项政策

组织各有关部门集思广益,出台有利于科技创新的专项政策,对标粤港澳大湾区创新政策环境,研究制定包括科技金融、人才集聚、土地利用、成果转化、项目审批制度等方面的政策体系,保障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人才项目、扶持资金、企业融资等工作顺利落地,重点研究解决科技创新发展的瓶颈问题。充分尊重和发挥基层首创精神,鼓励新区各级各部门先行先试,大胆探索,营造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浓郁氛围。 

三、推进重大项目

坚持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发挥重大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作用,围绕科技创新的重点任务组织实施一批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加强科学调度,按照“策划一批、准备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要求,梯度推进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建设。加强对落户新区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用地的申报审批服务。

四、加大经费投入

强化财政科研经费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大财政科研投入,保持财政科研经费持续稳定增长,改进财政科研经费支持方式,围绕科技创新的重点任务优先安排财政支出,把研发投入和科技创新成效作为财政经费支持的重要考察指标。努力拓宽资金渠道,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各类资金支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结构,对市场需求明确的技术创新活动,采取后补助、政策兑现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强政府科技投入的管理,进一步统筹、规范、透明使用财政资金。提高政府科技投入的引导力和带动力,发挥科技管理要素的协同效应,鼓励社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

五、加强考核评价

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各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加强绩效考核,建立科技创新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规划宣传力度,促使公众了解“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宏伟蓝图,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激发发展热情。加强科技信息统计工作,建立有效的跟踪服务机制。及时公开规划实施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关于印发河源江东新区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文件链接:http://www.hyjdxq.gov.cn/zwgknew/zcjd/content/post_613764.html

(编辑:李宇翔  校对:张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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