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址背景:近年来,江东新区正处于城市空间扩容与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期,伴随各类工程项目的推进,建筑垃圾产生量持续攀升,但区域终端处置能力严重滞后,面临“建筑垃圾增量巨大与合规处理设施空白”的突出矛盾。随着国家“无废城市”建设的纵深推进以及河源市“十五五”规划中“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目标的提出,建筑垃圾的规范化、高值化循环利用已成为江东新区绿色发展的必由之路。因此,为加快推进江东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场建设,拟开展河源江东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场项目规划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论证工作。
二、选址规模:根据《河源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年)》要求,江东新区现有1处古竹镇槎岭村循环经济资源化利用厂(临时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为35万吨/年,规划远期不新增处理规模。考虑到古竹镇槎岭村循环经济资源化利用厂现状破碎设备简陋,而且多为露天作业,存在一定的噪声与扬尘污染,建筑垃圾资源利用率不高。为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本次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场项目建议重建。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和相近规模案例用地分析,确定本次项目选址用地面积约为3.0公顷。
三、选址方案:根据相关选址要求和原则,在环境保护的前提下,本次初步提出以下2个选址方案。
方案一:
(1)区位位置:位于古竹镇槎岭村园艺场内,汕湛高速以北、省道S230以东,用地面积29667.16平方米。
(2)交通情况:用地西侧为省道S230,北距河源主城区约20公里,南距汕湛高速古竹出入口约3公里,交通条件非常便利。
(3)地形地貌:用地属于丘陵地貌,现状高程介于37m—42m之间,地势较缓。
(4)建设情况:项目选址用地范围内为槎岭村循环经济资源化利用厂和砂石堆场,现状建筑老旧。
方案二:
(1)区位位置:位于古竹镇四维村内,汕湛高速以北、现状村道以东,用地面积29259.03平方米。
(2)交通情况:用地通过现状村道(路宽6米)连接至省道S230,北距河源主城区约23公里,南距汕湛高速古竹出入口约1.6公里,交通条件一般。
(3)地形地貌:用地属于丘陵地貌,现状高程介于39m—75m之间,地势呈现为东北高、西南低。
(4)建设情况:项目选址用地范围内不涉及现状房屋。
推荐方案:推荐选址方案为方案一。
四、规划内容:江东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场项目用地面积为29667.16平方米,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控制指标:①土地使用性质:二类工业用地;②容积率≥1.0;③建筑系数≥40%;④绿地率≤20%;⑤建筑限高≤24米。
五、附注:
根据相关规定,我局将该规划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论证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公示时间: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0月2日。
联系电话:0762-3133290。
电子邮箱:hyjdxqgtgh@126.com。
地 址:河源市江东新区梧桐二路胜利花园(河源江东新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有效反馈意见:反馈时请注明为“《河源江东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场项目规划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论证方案(征求意见稿)》公示意见反馈”,并提供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无法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视为无效意见。
河源江东新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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