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我局审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类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二、公示期限: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9日
三、公示方式:在河源江东新区官网(http://www.hyjdxq.gov.cn/gkmlpt/index)
四、审批单位: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河源江东新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1.建设单位:胡奕添
建设项目名称:胡奕添住宅楼项目
建设位置:河源市江东新区临江镇开发区高望地段
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172.7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28.71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一层,总建筑面积139.07平方米。
2.建设单位:刘剑文
建设项目名称:刘剑文住宅楼项目
建设位置:河源江东新区古竹镇雁头安置返还地A10号
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99.0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五层,总建筑面积492.87平方米。
3.建设单位:邹立华
建设项目名称:邹立华商住楼项目
建设位置:河源江东新区古竹镇开发区总体规划第47小区
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171.4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23.8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六层,总建筑面积1001.61平方米。
五、意见反馈方式:请将书面意见送至或邮寄至河源市江东新区城东街道梧桐二路98号河源江东新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517000,咨询电话:0762-3133290)。
六、意见有效反馈期: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9日。(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的邮戳日期应在意见有效反馈期内,逾期视为放弃权利的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七、有效的反馈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提供意见反馈人的身份凭证及房产凭证复印件,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胡奕添住宅楼总平面图
刘剑文住宅楼总平面图
邹立华商住楼总平面图
河源江东新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0日
本次征集意见反馈结果链接:http://www.hyjdxq.gov.cn/jgfk/content/post_714821.html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5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