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我局审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类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二、公示期限:2026年5月23日至2026年6月1日
三、公示方式:在河源江东新区官网(http://www.hyjdxq.gov.cn/gkmlpt/index)
四、审批单位: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河源江东新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1.建设单位:李美兰、杨德仁
建设项目名称:李美兰、杨德仁商住楼项目(第40卡)
建设位置:河源江东新区城东街道胜利村生产生活及回迁安置点东四栋第40卡
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59.8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59.8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七层,总建筑面积475.96平方米。
2.建设单位:李美兰、杨德仁
建设项目名称:李美兰、杨德仁商住楼项目(第41卡)
建设位置:河源江东新区城东街道胜利村生产生活及回迁安置点东四栋第41卡
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51.5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51.5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七层,总建筑面积353.53平方米。
五、意见反馈方式:请将书面意见送至或邮寄至河源市江东新区城东街道梧桐二路98号河源江东新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517000,咨询电话:0762-3133290)。
六、意见有效反馈期:2026年5月23日至2026年6月1日。(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的邮戳日期应在意见有效反馈期内,逾期视为放弃权利的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七、有效的反馈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提供意见反馈人的身份凭证及房产凭证复印件,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李美兰、杨德仁商住楼总平面图(第40卡)
李美兰、杨德仁商住楼总平面图(第41卡)
河源江东新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3日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5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