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粤发改规〔2022〕10号)规定,鉴于赣深高铁河源东站站前综合交通枢纽网约车停车场、社会车辆停车场刚建成投入使用,暂无法测算其建设运营等成本情况,参考赣深铁路惠州北站、梅汕铁路梅州西站等停车场收费水平,综合考虑河源江东新区停车设施建设、供求关系、城市综合交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拟定赣深高铁河源东站站前综合交通枢纽网约车停车场、社会车辆停车场收费试行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9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jdxqspj@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河源江东新区行政审批局(地址:河源市江东新区产业园管理中心4楼404室,邮政编码:517000),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河源东站停车收费的反馈意见”字样。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赣深高铁河源东站站前综合交通枢纽网约车停车场、社会车辆停车场收费试行标准(征求意见稿)
河源江东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9月2日
本征集意见反馈情况链接地址:http://www.hyjdxq.gov.cn/jgfk/content/post_621215.html
附件:
赣深高铁河源东站站前综合交通枢纽网约车停车场、社会车辆停车场收费试行标准
(征求意见稿)
备注:
1.车辆停放时间在3小时内的,按次收费;车辆停放时间超过3小时的,按时长累加计费,不足1小时(含1小时)按1小时计;缴费后须在30分钟内(含30分钟)离场,逾时将重新计费。
2.计费时间以24小时为一个周期,车辆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的,按上述收费标准累加计费。车辆24小时内重复进场的,按每次停放时间计费。
3.对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免费的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