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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江东新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本网时间:2022-06-17 14: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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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FG-2022-006

  河江东管〔2022〕18号


  河源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江东新区

  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新区直属和市驻江东新区副科以上各单位,新区各工作机构:

  经新区管委会2022年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现将《江东新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径向新区应急管理局反映(联系人:谢志青;联系电话:3133176)。


  河源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19日


  前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应急管理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纲领性文件,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统揽全局,内涵丰富、博大精深,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指南,也是做好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的根本遵循。坚持政治站位,从历史和全局的高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针对“十四五”时期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蓝图,落实《中共河源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加快“示范区”“排头兵”和“两个河源”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河源市委关于制定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充分认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的重大政治意义、时代意义,对于做好新时期应急管理工作在新征程中不断迈上新台阶,奋力推动“示范区”“排头兵”和“两个河源”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政治保证,深刻把握“十四五”时期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深刻把握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深刻把握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三五”时期应急管理取得的决定性成就,深刻把握江东新区应急管理环境面临的深刻复杂变化,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和新区党委精神上来。贯彻落实《广东省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行动方案》,扎实推进《中共河源市委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河源市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河源市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等工作部署和要求,更加坚定自觉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动省、市委关于应急管理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基于新区“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实际需求,围绕新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根据市委“争当全省绿色发展的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排头兵”的战略定位和实现生态江东新区、现代江东新区的发展目标,全力构建符合江东新区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体系。

  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2019)》《城市综合防灾规划(GBT51327-2018)》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规划和省、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制定。此规划编制过程注重统筹协调,积极做好与省、市“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编制的对接工作,并坚持开门搞规划,多形式、多渠道征求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使规划的编制过程成为发扬民主、统一思想、集思广益、科学决策的过程。《规划》把应急管理放到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局中来把握,落实应急管理精细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综合考虑新区城市发展“多规合一”的规划实施和管控体系,精准制定规划目标,以确保规划更加符合省委、市委和新区党委要求,更加符合新区实际和人民意愿,确保全面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赋予应急管理工作的使命任务,确保以应急管理工作促进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本规划是新区“十四五”时期的专项规划,包括“十四五”时期的应急体系规划、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规划以及防灾减灾规划三部分。主要内容包括江东新区应急管理事业现状与形势、规划目标与思路、主要任务、重大工程、保障措施以及附件等6个部分。本规划编制的基准年为2020年,实施期为2021年—2025年。


  

江东新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目 录

第一部分 现状与形势

  一、主要工作与成效

  二、面临的挑战

  三、发展的机遇

第二部分 总体思路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规划原则

  三、规划目标

第三部分 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二、大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三、提升自然灾害风险综合防控能力

  四、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五、强化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

  六、推动应急管理保障能力建设

  七、夯实应急管理基层基础

第四部分 重点项目

  一、新区综合风险监测与预警平台建设项目

  二、新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风险防控项目

  三、新区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项目

  四、新区自然灾害风险防控与综合治理项目

  五、新区消防救援能力提升项目

  六、新区应急装备能力提升项目

  七、新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八、新区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创建项目

  九、《江东新区综合防灾减灾空间规划(2025-2049年)》编制工程

第五部分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法律保障

  三、加强资金保障

  四、加强人才保障

  五、加强科技保障

  六、加强评估考核

第六部分 附录

  一、规划依据

  二、江东新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表 


第一部分 现状与形势

  一、主要工作与成效

  “十三五”期间,新区党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将城市安全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高规格推进新区应急管理机构改革,提升城市本质安全;定期研究解决重大突出风险隐患问题,快速有效应对突发自然灾害事件,着力推进基层治理、网格管理等一系列精细化改革措施,实现了经济与安全齐头并进共发展的总体目标。新区各级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新区党委、管委会的决策部署,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推进隐患治理、风险防控、依法治安、科技强安、宣传教育等各项措施,确保了新区“十三五”期间安全形势的平稳可控,实现较高质量的安全发展。

  (一)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新区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实现安全生产、三防、森林防灭火、防汛防风防旱、地震等职能有效融合。新区专项应急指挥体系不断优化,专业化处置、部门协同、军地联动、政企联动和现场指挥部设置等应急处置机制不断健全。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监管及应急救援体制机制,促进属地与消防救援机构共同履行好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等职能。

  (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有效提升

  从执法监察组织建设、队伍管理、执法行为、执法保障四个方面全面完成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借助“互联网+”“文字+音像”等互联网平台、手段,全程留痕,保障执法公开公正。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和“一格两员”的要求,定机制、定(纳管)企业、定装备、定等级,全面纳管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综合企业风险等级等因素,确定巡查频率和力度,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的信息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开展执法督查,采取综合督查、联合执法、通报、督办、处罚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不断深化

  突出源头管控,全面摸排风险,“十三五”期间深入基层开展风险点位摸排,重点监管高风险点位,进一步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积极推进旅游安全、小散工程、消防安全、电气火灾防范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连续持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重点深化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等储存场所、装卸作业等特殊作业、“反三违”治理,有效消除一批影响辖区安全发展的重大隐患。

  (四)自然灾害防御能力不断加强

  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台账,落实三防责任人。全面完成存量水利工程修复任务,恢复原有防洪能力,治理各类积水内涝等隐患,有力保障汛期安全。持续开展水务设施除险加固,确保汛期安全运行,加快推进内涝隐患工程治理,提升辖区防洪排涝能力。新区已查明的地质灾害较大隐患基本得到治理,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平台不断完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和抢险体系不断健全。林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并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明确各山头、山口责任人,持续强化森林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五)应急准备和救援能力不断提升

  构建“新区领导坐镇指挥,专业部门现场处置,联动单位应急联动”的专业化处置模式。建设应急指挥系统的硬件支撑系统,实现会商研判、监测预警、辅助决策、指挥调度、值班值守和联合值守功能。推进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制修订。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以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为主力军,镇(街)专业应急队伍为重要支撑。设立新区应急专项资金,各单位每年依需申请,一定程度上充实应急物资基础。大力开展桌面推演、“双盲”实战演练,有效检验应急预案、队伍、机制和保障。

  (六)科技支撑能力稳步提升

  建设并启用“新区应急指挥中心”和全覆盖的多级联动平台,实现纵向从国家、省、市到新区、镇(街)、村(居)六级贯通,横向整合辖区交通、交警、公安各类视频监控系统,打通治安防控、道路交通、文体旅游、校园安全、防洪防涝等视频,建立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的信息及时传达机制。整合边坡图层、环境监测图层、有限空间图层、用电动态监测试点、森林防火视频监测等监测资源,建成新区应急指挥图层,初步形成新区风险隐患、应急资源“一张图”,实时掌握隐患动态情况。

  (七)安全文化水平持续提升

  开展新区全民应急能力提升行动,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传,精心策划并组织了安全培训进企业、安全体验进社区、安全知识进校园、安全宣讲进人员密集场所等一系列形式活泼的宣教活动。每年定期举办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安全员执法考试考前培训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培训班、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培训班,切实提升安全管理能力、职工自我安全保护能力 、自救互救能力,初步营造了人人关心安全的文化氛围。

  二、面临的挑战

  “十三五”以来,新区虽然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以及应急管理领域取得巨大的进步,但与新区的发展需求和工作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方面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底子薄,欠账多。

  随着江东新区“融湾”“融深”与“两个河源”的战略实施,新区城乡发展进入了快车道,特别是随着全球气候与环境的变化、新业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不断涌现,导致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非常规性、偶然性因素不断增强,各种风险隐患交织并存,安全形势会更加严峻。

  (一)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

  应急管理存在“模糊地带”,机构之间的权责不顺畅,统与分定位不准,难以满足“全灾种,大应急”的需求。各级机构职责人员配置不对应,应急资源和力量尚未实现有机整合融合,高效指挥协调机制尚未建立。应急预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与突发事件高度异质性仍不相称。应急物资储备缺乏整体统筹,应急物资管理机制不健全,维护保养不充分。各单位应急物资综合管理信息化还处于空白地带,与实现“统一指挥、资源共享、统一调度”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应急避难场所布局不合理,综合防灾能力弱。应急救援力量保障机制不健全,缺乏建设标准,以及足够的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信息化技术支撑保障能力有待提高。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工程及设施投入不足,建设滞后。

  (二)安全生产隐患顽症痼疾尚未得到根治

  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快速发展,带来诸多新的隐患和不稳定因素,造成监管真空。“三合一”“三小”场所、城镇出租屋等基数较大,火灾隐患比较突出,消防安全监管难度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大,安全监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匮乏,安全教育滞后,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仍比较薄弱,与量大面广的监管任务存在较大的矛盾,存在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漏洞。个别企业存在“重效益、轻安全,重生产、轻管理”的思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小门店、小餐厅、小作坊及出租场所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流于形式,安全检查不过关,安全意识不足,存在着发生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可能。

  (三)自然灾害风险突出且防控治理难度依然很大

  新区地貌主要属粤东褶断侵蚀剥蚀平行岭谷低山丘陵区,受地理位置、全球气候变化影响,自然灾害的突发性、多发性和普遍性较为突出,森林火灾、旱灾、洪涝、地质灾害在新区各镇(街)都存在。中心城区雨水管网和排涝设施标准偏低,城市内涝风险局部地区仍然较高。河源—邵武断裂带贯穿河源市境内,且与水库邻近,地震震中沿断裂带呈带状分布,因此新区存在发生中强度地震的构造背景,强震风险大。主汛期防洪风险隐患不容小视,同时也是暴雨诱发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高发时期,安全度汛依然存在薄弱环节。森林覆盖率高,集中连片,山高林密,火灾风险管控与火灾消防难度大。各类自然灾害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破坏,也会造成电力、通讯、交通等生命线工程中断,导致供水、供气等关键基础设施受损,对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城市运行和生态环境等造成严重威胁。

  (四)新时期新区对应急管理事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融湾”“融深”城市建设新格局推动下,新区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时代对新区发展的期许促使在对安全新区、生态新区方面提出了更高的应急管理要求。作为省、市优质生态环境基地和生态屏障,发展必须以“生态”为根,守住新区的青山绿水,但是目前新区自然生态系统总体仍较为脆弱,灾害与生态耦合作用对应急管理带来了更加艰巨的风险挑战;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实施,不断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城市规模日益扩大,结构日趋复杂,将会导致各类灾害事故叠加,“城市病”所诱发的突发事件风险较大,承灾体特别是生命线工程的脆弱性愈发明显,城市运行保障压力增大,保障城市安全稳定运行的任务异常艰巨繁重。城市安全发展面临着复杂环境与风险挑战,对新区安全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五)基层基础仍然薄弱且防灾能力建设亟待提升

  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不平衡,公共基础建设存在短板,城市消防站尚未建成,市政消火栓建设滞后,未能与城市基础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市政消火栓欠账率较为严重。基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仍需深化,社区、农村等风险管理能力薄弱。应急指挥、防范化解风险等基础能力不足,智能化程度不高,城市灾害系统性管理研究不够,应对各类风险的应急物资、装备不够,运用新技术、新装备创新推动力不够,无法满足应对多灾巨灾的现实需要,城市抗风险韧性不足,森林防灭火、应急航空救援等专业救援力量建设亟需加强。社会公众缺乏防灾减灾知识,自然灾害防范意识不高,如农村削坡建房、震区修建场房等均产生了大量临空面,为滑坡的发生提供空间。公众参与应急管理的社会化组织程度不高,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以适应充分调动全社会资源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迫切形势。

  、发展的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机构改革之后,绘制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宏伟蓝图的第一个五年,新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将进入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

  (一)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优势,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关注和关心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特别是成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以及抗击各类重大自然灾害成功实践,充分展现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优势,这是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坚实保障。市委、市政府和新区党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为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动力和能量,也提供了进一步发展的政策环境。

  (二)应急管理体制的深化改革,是防灾减灾事业发展的重大机遇

  在应急管理体制改革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论指导下,新区深化应急管理重点领域改革,立足当代,放眼未来,将防灾减灾纳入新区经济社会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构建以风险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技术为手段的新时代新型防灾减灾体制。

  (三)“融湾”“融深”战略的深入推进,为新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

  江东新区珠三角经济的辐射区是河源市的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区,更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重要战略腹地。按照城市发展战略部署,新区要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要地和产业转移承载的作用,积极建设成为大湾区东北部核心城市及区域产业协作通道(深圳—河源—赣州互联物流通道),新区的生态资源以及区位发展优势逐步凸显。随着“融湾”“融深”战略的推进,这是新区经济转型高质量发展的难得机遇,更高质量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会对高设防标准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应急保障设施和社会应对灾害能力提出新的需求,这将大大促进相关领域的研究,加固粤赣边贸中心的地位,也必将带来相关产业的聚集,完善应急产业链,带动新区应急减灾事业的发展。

  (四)科技革命技术变革的加速拓展,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以智能化为主导,以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引领的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正蓬勃发展,科技创新进入广泛渗透融合、加速推进实施的新阶段,必定对提升安全生产、重大自然灾害预测预警和防范处置能力发挥重要关键作用。

  (五)人民群众对安全需求不断提升为应急管理共建共治共享提供良好氛围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安全意识的日益提升,人民群众对平安美好生活充满期待,对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的需求更加迫切,对防灾减灾基本公共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防灾减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格局进一步深化,将为推动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和能力建设凝聚共识、汇聚合力提供不竭动力。


第二部分 总体思路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把牢系统思维和底线思维,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新区在新征程中的总定位总目标,担当好应急管理工作为加快建设“示范区”“排头兵”和“两个河源”保驾护航的历史使命,正确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好防控风险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牢牢抓住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战略机遇,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出发点,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应对各种灾害风险、有效覆盖各个环节、综合协调各个方面的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的生产安全与防灾减灾防控体系,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与公共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统一思想、整合资源、统筹力量、科学规划、综合施策、落实责任、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扎实推进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新区“融湾”“融深”建设,奋力推动“两个河源”建设,营造和谐安全社会环境提供坚强有力保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谱写“示范区”“排头兵”新篇章。

  、规划原则

  (一)坚持政治建设,强化党的领导

  要坚定不移加强政治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绝对领导,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从体制机制上保证党在领导经济社会发展中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发挥好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凝聚力量、提供保障。

  (二)坚持人民至上,注重安全发展

  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目标,以民生事业的“升级版”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做到协调一致、齐头并进,打造人民幸福“心城”,交出高质量的人民至上、安全发展的答卷。

  (三)坚持预防为主,抓好精准治理

  坚持以防为主,综合减灾,加强风险监测与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源头治理、关口前移;加强防控风险基础建设与应对风险的能力建设力度,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各领域、全过程风险管控与治理,化解与降低风险。提升智能化防灾减灾层级,加大新技术的应用,提升风险监测质量和精度。

  (四)坚持统筹发展,树牢系统理念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城市发展规划中,既要运用经济成果夯实城市安全的实力基础,又要善于塑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环境,实现发展和安全互为条件、彼此支撑。要坚持系统观念,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坚持统筹发展和城市安全,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五)立足新发展格局,统筹战略规划与实施节点

  着眼于河源市、新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整体要求与未来五年的发展,强化规划的宏观性、指导性、战略性,充分结合新区应急管理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突出规划可操作性,切实做到易评估、能落实。

  (六)坚持依法管理,推动社会共治

  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加快应急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步伐。围绕城市发展布局,整合协调城乡应急资源,创新机制,优化社会力量参与环境,鼓励支持市场参与应急管理与建设,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全面提升应急管理现代化能力水平。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建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新区应急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显著增强,风险监测预警、应急响应与指挥、应急处置能力和基层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应急管理体系、管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明显提升。

  到2025年,风险管控能力显著增强,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提高,重大安全风险明显降低,应急能力建设类指标、安全生产类控制指标、灾害防治类控制指标等均达到新区“十四五”时期规划要求。新区韧性城市建设取得新进展,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得到切实提升。

  (二)分项目标

  1.灾害防御能力大幅度增强。提高防御洪涝灾害工程标准,中心城区防洪达到100年一遇;中心城区排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不成灾。提高城市抗震能力,域内发生6级地震时,达到设防标准的建筑物95%不倒塌,生命线工程不受严重破坏,不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社会正常运转,人民生活基本正常;发生7级地震时,生命线工程和中心城区主要公共设施具有一定的抗御能力,中心城区不发生较大的次生灾害,社会仍具有基本运行功能,次生灾害能够控制。完成对威胁10人以上的所有地质灾害点全面整治,大幅度降低地质灾害风险。

  2.安全生产水平持续上升。安全生产监管进一步得到强化,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100%,构建风险隐患“一表清、一网控、一体防”的有效监管机制,遏制防范重特大事故,新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较“十三五”明显降低。

  3.灾害事故防控能力显著加强。全面精准掌握新区风险与隐患底数,建成区、镇(街)、村(居)三级洪涝、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监测体系,提升各类风险隐患综合监测、早期识别和预警预报能力;域内较大风险预警信息覆盖率达到95%以上。灾害事故信息上报及时率达到100%,灾害事故信息发布公众覆盖率达到100%。

  4.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综合应急救援力量与专业应急力量建设取得新进展,推动队伍能力、装备全方位转型升级,大幅提升救援能力,应急基础设施和救灾物资储备建设全面提升,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及时救助,生活保障类应急物资储备总体规模满足新区常住人口15天的应急需求,人均紧急避难场所用地面积达到1平方米。

  5.基层基础保障能力全面提高。健全安全员信息员队伍,每一个镇(街)、村(居)建设至少一支志愿者救援队伍;建成覆盖新区各镇(街)、村(居)微型消防应急站与医疗救助站,打通应急救援最后一公里;全社会安全避险和应急自救培训率达10%;各镇(街)、村(居)以上管理人员达到100%覆盖,90%人员具有应急救护基本技能;“十四五”期间新区安全社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数量明显增加。

  江东新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分类指标

序号

类别

指标

指标值(2025)

1










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下降15


2

亿元全省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33


3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20


4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下降4


5

营运车辆万车死亡率*

下降6


6

十万人口火灾死亡率*

<0.19

7

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

<0.15

8




自然灾害

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生产总值比例*

<1.00


9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1

10

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15000

11




监督执法

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工作条件达标率*

100

12

安全生产专业监管执法人员配比率*

75

13

应急管理执法信息系统使用率*

100

14






监测预警

监测预警

主要河流控制断面洪水预警发布率*

100

15

暴雨24小时预警准确率

75

16

地质灾害分析预警预报准确率*

≥90

17

重点区域林火瞭望监测覆盖率*

≥90

18

灾害事故信息发布公众覆盖率

100

19

域内较大风险预警信息覆盖率

95以上

20

灾害事故信息上报及时率

100

21





应急救援

专业消防员与常住人口万人配比率*

≥5

22

24小时森林火灾扑灭率*

≥95

23

人均紧急避难场所用地面积

1平方米

24

城市消防站覆盖面积

<7平方千米

25

应急物资储备满足新区常住人口应急需求率

0.50

26




灾害救助

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初步救助时间

≤10小时

27

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化建设率*

100


28

群众应急救护培训达标普及率

10


29


基层保障

全社会安全避险和应急自救培训率

10


30

社区与乡镇以上管理人员比例

100


  注:*项指标规划值依据河源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第三部分  主要任务

  本规划重点围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的防治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通过以“基础防范”为切入点,优化组织架构,理顺责任链条,完善管理机制,夯实基础短板;通过以“过程管理”为着力点,落实风险防控,加强法治建设,实施科技兴安,推动社会共治;通过以“救援保障”为落脚点,整合应急资源,疏通条块环节,提升专业能力,快速处置险情,全力打造与新区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大应急”管理格局。

  一、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一)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深化改革、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建立完善的适应新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需要的大应急管理体系。强化新区应急管理局高位统筹指导、综合协调作用,完善应急委决策机制,探索各级应急委、各专项指挥部(工作小组)及相关单位层级清晰、统协分明、分类管理、分工负责的应急管理体系。健全风险监测、风险排查、风险治理、突发事件应对、信息共享、城乡协调、区域协同、军地联合、社会参与等安全保障等机制。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的统筹谋划,推进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协同发展,协同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各个灾种、衍生灾害及灾害链。加强新闻宣传队伍建设,完善区应急管理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完善重大舆情快速反应和应对处置机制,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提升应急管理新闻宣传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能力。

  (二)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体系

  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完善域内应急联动机制,统一指挥协调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党组织对应急工作的指挥统领职能,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应对突发事件治理体系。加快推动理顺新区、镇(街)机构改革中涉及的人、财、物和应急职能划转。新区、镇(街)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设置要与省、市上下基本对应。实行“三级联系人”制度和三防责任人对接机制,实行新区领导挂镇(街)、镇(街)领导挂村居、村居干部挂户的“三级联系人”制度。建设新区、镇(街)二级智慧应急指挥平台,构建指挥通信手段多样、信息系统智能支撑、通信网络多重备份的应急指挥调度体系。

  (三)健全法规、标准、预案体系

  厘清职责权力界限,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应急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发挥法制基础保障作用,健全应急管理普法机制,实施“谁检查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聚焦安全生产、消防、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等领域,构建包括综合防灾减灾、洪涝干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安全生产等统一完整、有序衔接的综合防灾减灾标准体系,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制定企业标准、团队标准。结合新区实际,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依据《河源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各专项预案,修编新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各级各类应急预案遵循“下级服从上级,专项、部门服从总体,预案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与评估,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与可操作性。

  (四)推进应急协同机制建设

  充分发挥新区应急委等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明确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应急管理权责清单,统筹做好“防”与“救”的职责衔接。结合新区应急管理局综合优势和相关单位的专业优势,不断完善各专项指挥部之间、镇(街)之间、单位之间、军地之间的协调配合和应急联动,提升突发事件协同应对能力。推进区域联动机制建设,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实现重大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准备、转移安置、生活救助、恢复重建等领域的互通协同。建立健全区域间统一的应急物资协同调拨保障机制,实现应急管理全数据的互联互通,尤其加强防震抗震、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森林火灾等领域的跨区域协调机制。强化区域减灾文化交流合作。

  (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绩效评估制度

  完善责任考核评价机制,科学设定应急管理考核指标,依法依规制定各有关单位和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权力和责任清单,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纳入行政机关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对确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当事方的责任,实现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追溯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中介组织、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并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

  二、大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一)强化源头管控与治理,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

  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拓展安全监管方式。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评估论证,推动市政安全设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城市基础及安全设施建设。推进实施高危行业企业搬迁改造和转型升级,确保生态安全。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水上交通、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工贸行业、城市建设和运行、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及旅游业等各领域安全管理的政策措施,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标准化体系规范运行。积极推进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和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实现全天候24小时实时监测和预警,将生产区建成安全管理一体化示范区。

  (二)强化突发事件风险防控

  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为重点的工业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城市安全运行责任清单制度,强化落实管控职责,掌握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的规律特点,摸排系统性的重大安全风险,落实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三小”场所、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评估,加强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处置。深化城市运行安全专项整治,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及监管智能化信息平台,健全城市生命线、重大危险源、高层建筑、地下管廊、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风险大数据平台,推进危险化学品储藏、在线监控预警系统建设。

  (三)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强化党政同责。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监管责任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健全相应的安全监管机构,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完善安全生产、道路交通等监管体制,明确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职责。加大新区、镇(街)执法能力,明确执法机构和监管责任,探索建立动态化、差异化监管机制与管批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

  (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提升涉及安全生产企业的安全设施等基础条件的建设投入,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强化安全科技创新应用,制定政府购买安全服务指导目录,加大城市安全领域失信惩戒力度,建立城市社区网格化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继续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程,加大公益广告投放、安全体验基地建设力度,培育城市安全文化氛围。

  三、提升自然灾害风险综合防控能力

  (一)提升防洪排涝能力建设

  提高防御洪涝灾害工程标准,城区近期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远期按10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一般镇(街)按 20~50 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乡村防护区按 10~20 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城区的堤防按堤库结合后近期达到50年一遇洪水标准、远期达到100年一遇洪水标准建设。捍卫10000亩及以上堤围按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捍卫10000亩以下的堤围按1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排涝标准:城区排涝标准均采用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一天排干,其它镇(街)按实际采用1~2天排干,农田采用3天排干标准。提升城市及重点涝区排涝能力。优化区域水资源空间配置,大力推进雨洪资源利用,提高优质水资源保障能力加强重点区域水源工程建设。大力推进新区智慧水利建设,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水治理体制机制。持续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实施山洪防治提升工程,积极推进山洪沟治理工程、山洪沟沿线重大风险区市民房屋搬迁工程,基本消除山洪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件。加大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支持力度。

  (二)加强综合防灾能力,持续推进地质灾害治理

  分区域开展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重点监测、防治地面塌陷、大范围暴雨和持续性强降水引发的流域性洪涝及其引发的山洪灾害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建立气象、地质、洪涝灾害监测预警信息一体化平台,实现区域联防联控、动态预警精准化、多部门信息实时共享,确保暴雨引发的地质灾害和山洪灾害风险降到最低;实现地质灾害防治“一张图”管理。采取避险搬迁、工程治理和专业监测等措施,全面整治新区在册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按照“降低存量风险,坚决遏制增量”的思路,深入排查削坡建房风险点,加强综合整治管理。

  (三)持续推动地震工作体系建设

  推动建设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按照“极限地震”要求对水坝等工程进行抗震能力校核,加强重大地震背景场的调查,重点监视河源一邵武断裂的地壳相对运动、断层位移;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城市地震灾害预测、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等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基础工程,推动地震灾害重点隐患等级评定与分布图编制。

  (四)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与防控

  新区森林资源丰富,极易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谁管理、谁排查、谁整治”原则,对火源隐患和危险地段易燃物隐患开展拉网式全面清理排查。按规定在重点进山路口和重点防火区域设立临时防火检查站,防止火源进山入林。对吸烟、上坟烧纸(宗教用火)、烧荒、垃圾焚烧、野炊、燃放烟花炮竹等野外用火,制订落实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对工矿生产、施工作业、旅游等活动在森林防火区内的必要用火,采取各种封闭及隔离等措施,严防跑火。巡山护林员进行网格化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违规用火行为。加强森林防火区危险地段易燃物管理。对危险地段林下和林缘的枯枝落叶、杂草等易燃物进行清理清除,形成林地与危险火源、林地与有关保护目标之间必要的防火隔离带。

  (五)深入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评估

  全力推进新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加大自然灾害风险排查力度,建立新区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致灾信息,人口、房屋、基础设施等承灾体信息,历史灾害信息数据库,查明区域抗灾能力与减灾能力,精准掌握区内风险与隐患底数。编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修订地震、洪涝、地质灾害等典型风险区划。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动态更新机制,重点关注新增安全风险、等级升高的安全风险和综合叠加安全风险,实现安全风险评估常态化。

  (六)健全完善灾害风险监测与预警预报体系

  建成新区、镇(街)、村(居)三级洪涝、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监测体系,提升各类风险隐患综合监测、早期识别和预警预报能力。建立完善自然灾害分类监测和分级预警体系,推动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加大各类灾害监测网络布局、提高覆盖面与密度,优化台网布局,加大新技术的应用,提升监测质量和精度。扩展自然灾害短临预警功能,建设新区覆盖、点面结合、直达预警区域灾害隐患点威胁人员的多渠道、多途径发布方式,提升灾害性天气、森林火灾和地质灾害的精细化预报预警能力。建立自然灾害风险综合会商机制,定期或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研判。强化监测体系与区域监测体系的协同,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大尺度、预测性信息在区域监测中的作用,促进围绕区域协同发展,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强车站、医院、商场、旅游景区、大型活动举办地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区域的预警信息接收、播发手段建设,扩大预警信息覆盖范围,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平台。

  四、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一)加强新区、镇(街)两级应急队伍救援队伍整合组建

  区直、镇(街)有关单位按照新区管委会、镇(街)政府(办事处)统一部署要求,整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鼓励支持社会团体组建专业化救援力量,完善应急联动处置与救援机制,形成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军、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社会应急力量为补充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优化专业与队伍结构体系,提高综合救援能力。推动新区、镇(街)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由单一救援向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应急队伍转变,配齐配强专业队伍装备,实现装备模块化储存、快速机动运输,加强队伍日常训练,满足“全灾种、全地形、全天候”条件下应急救援能力。

  (二)夯实基层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推进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建立完善基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整合各镇(街)现有护林员、村辅警、民兵应急分队队员、消防员、水管员等力量,组建镇(街)级综合性救援队伍,建立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承担突发事件先期处置任务。积极探索镇(街)、村(居)建立规模适度的专兼职应急小分队,高风险场所建立专兼职的应急小分队,提高基层队伍先期处置能力。对社会与基层救援力量建档立案,建立联席会议、签订救援协议等机制,将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安保与物业人员、小企业主等人员系统整合起来,组织开展先期处置、紧急疏散、配合救援等技能培训,加强队伍自救互救、逃生避险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和技能培养,不断打牢应急救援工作的社会基础,充分发挥“第一响应人”作用。

  (三)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

  加强新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特别是要加强森林防灭火和非煤矿山抢险救援装备,逐步配齐应急队伍的急需专业门类,提升专业处置能力。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双向交流,提升应急救援水平。从难从严从实战组织演练,磨合指挥体系、检验启动与应急程序,锻炼各有关队伍之间的协同能力。

  (四)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城市消防站建设力度,完成凤凰消防站、高铁消防站、产业园消防站和古竹消防站建设,确保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将消防装备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加快新建消防站装备配备和更新力度,配齐常规救援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加强配备消防无人机、消防机器人、生命探测仪等技术含量高、功能强大、性能优越的特种装备,全力满足“全灾种、大应急”的救援需求。加强市政消防栓、取水码头等建设和维护管理,按照“还清欠账,不欠新账”原则,确保市政消火栓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发展,提高城乡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五)建立健全军地协同联动机制

  加强与驻新区武警部队的沟通协调,建立军地沟通协调联席会议机制,完善军地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和重要情况通报会商制度,健全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机制,完善军地应急力量指挥组织体制,加强军地间灾区情况勘测、应急资源投送,现场救援协同等方面联动。开展军地常态化联演联训,提高军地协同应对能力。

  (六)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

  完善重点行业与领域应急管理专家库,健全行政决策和专家决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决策机制,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按照专业能力与救援任务相匹配的原则,组织专家参与应急救援领域的政策研究、难题攻关、教育培训和突发事件处置,提升应急救援整体效能。

  五、强化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

  (一)构建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

  紧密依托广东省“智慧应急工程”,科学合理制定应急现代化建设规划,引领各个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统筹考虑覆盖全域应急感知和通信网络体系建设,全面布局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城市运行等多面向、多功能大数据平台建设,补齐信息化硬件设备短板,逐步实现承载平台、融合通讯、远程感知技术设备现代化,推进风险智能研判预警、监管监察、智能辅助指挥水平上台阶。

  (二)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重点建设

  落实“围绕实战、贴近实际、服务实战”理念,补短板上水平,加强重点建设,夯实应急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十四五”期间,健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补齐应急指挥通信“最后一公里”短板。建设功能齐全、信息畅通、快速响应、技术先进、标准统一的新区、镇(街)二级智能应急指挥平台,形成指挥通信手段多样、信息系统智能支撑、通信网络多重备份的应急指挥调度体系。强化感知信息的数据开发利用,建设新区统一的汇聚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城市安全及应急处置现场态势感知信息的数据资源池,运用大数据技术构建应急救援信息的数据模型,加强综合分析研判,为应急救援指挥决策提供可靠支撑。

  (三)加强信息化实战应用

  研究细化新区、镇(街)两级现场指挥部设置和运行规范,提升现场态势研判、指挥决策、部门协同、救援处置的规范运行和科技支撑水平。加强新区、镇(街)通信保障建设,提升基层末端通信保障能力。鼓励实战应用,提高一线队伍提高信息收集与灾情统计、设备使用、信息分析、实时监测、预警与风险识别、趋势分析与综合研判、指挥调度与辅助决策、情景模拟与总结评估等技术能力。基本确保灾情信息通讯畅通,确保突发事件处置救援现场通信覆盖率达到100%。

  六、推动应急管理保障能力建设

  (一)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和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建设

  完成新区、镇(街)、村(居)应急物资仓库标准化建设,提升硬件条件水平。按照分级建设的要求,建设新区、镇(街)二级功能齐全、作用互补、信息化智能化管理、高效装卸、快速运送的标准化应急物资仓库。健全救援装备和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机制、救援装备共享机制、救灾物资动用机制、物资保障市场化运作机制、应急征用补偿制度,形成规划、采购、储存、调拨一体化、智能化管理体系,探索建立重大救灾装备租赁保障机制。加强新区应急装备、救灾物资建设统筹和综合管理力度,完善应急装备、救灾物资的储备品种目录,优化应急装备、救灾物资储备布局,加大装备物资实物储备,合理扩大各级、各类装备物资储备品种和规模,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建立健全多种储备方式,建立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整体统筹体系,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实现政府储备、社会储备和家庭储备的有机结合。

  (二)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建立统一、科学、规范、标准的应急避难场所运行管理体系、制度和措施,将硬件建设和软件管理有机结合,提高自然灾害综合防御与应急准备能力,为新区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与紧急救援,为民众应急疏散、临时生活提供安全保障。开展现有避难场所普查与避难场所建设条件调查,规划建设适合多种灾害如地震、洪涝、地质灾害需求的综合型应急避难场所,并发展多种类型应急避难场所,优化避难场所整体布局。明确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维护的保障经费。建议将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列入新区、镇(街)两级财政年度预算。有完善应急避难功能和基础设施,做好避难场所运行维护、管理和保障工作,确保应急避难场所的正常运行和及时启用。编制居民应急避难宣传手册,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加强演练,保证灾难来临时群众有序避难。到2025年,新区实现人均紧急避难场所用地面积达到1平方米。

  (三)加强应急救援与疏散通道规划建设

  针对新区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的现状,加强以山洪救援、地震救援、地质灾害救援、森林火灾救援为主的救援通道规划建设,推进应急航空站场网络建设,按照以30公里为最大覆盖半径,满足至少1个起降点的基本要求,开展直升机起降点建设。规划构建地上地下结合,市区内主、次干道均应环状连通,多路输送的应急救援与疏散通道,中心城区防灾疏散道路系统应由中心城区防灾疏散干道和防灾疏散支干道组成。中心城区防灾分区在各个方向应至少保证有两条防灾疏散通道。在主要通道规划建设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应急救援与灾害疏散能力水平,增强灾时应变能力。

  (四)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

  建立健全新区城市人民防空规划体系,按照“调结构、优布局、保数量、重使用”原则合理进行新区人民防空整体规划、重点区域规划、重点工程规划。抓好城市重点区位的防护准备与建设,增强城市基础设施防护功能。完善人民防空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城市防护信息系统的建设,提升人民防空信息与城市整体特别是应急管理信息的融合互通能力。切实转变人民防空的发展方式,强化人民防空建设与社会经济建设的密切结合,增强公共服务能力。

  (五)加强人才保障与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全力培养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专业性人才,优化队伍结构。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强人才交流,提高新区应急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规范培训制度,体系化、专门化、常态化的开展全员系统培训与实战演练培训,增强应急队伍业务水平和实战能力。加大风险监测、预警等新技术新方法新装备的应用,强化对重大事故与重大灾害的超前预测、动态监测、主动预警和应急指挥决策辅助等关键技术应用。制定相应政策,鼓励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七、夯实应急管理基层基础

  (一)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

  按照《河源市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实施意见》,完善各镇(街)应急管理机构。完善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体系,建立以居民(村民)自治为基础的防灾减灾与应急组织,形成应急管理与综治、维稳、安全管理、网格化管理等工作领域一体化的工作格局。推进应急管理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融合。大力推进社区“十个有”建设,深入开展镇(街)、村(居)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不断总结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经验,以点带面,扎实推进基层的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十四五”期间,至少成功创建1个综合减灾示范镇(街),每个镇(街)至少1个社区(村)创建省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力争成功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0个。

  (二)创新推动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

  加快建立由新区领导、多单位合作,有关方面共同参与的安全宣传“五进”协作机制,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社会参与能力。通过制定国民安全教育计划,明确教育内容与目标,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防灾减灾宣传、森林防火宣传、“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评选、演讲比赛、专家宣讲等专题活动,以及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新媒体、网络等宣传方式,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体系建设,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提升各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强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风险管理、安全技术、事故案例分析等相关内容学习。有计划推进社区与单位开展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和逃生避险演练,切实提升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参与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筑牢新区安全防线。

  (三)建设多层次安全文化载体

  建设区级应急管理科普场馆。创新线上宣教手段,打造基于网络信息技术的“云课堂”“虚拟体验馆”等网上科普宣教平台。建设安全文化示范工业园区、特色小镇、商品街区、主题公园、安全谷等示范载体,打造河源领先安全文化示范品牌。

  (四)推动社会与市场应急管理体系融合

  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以及应急管理工作的引导和支持,完善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完善社会救灾捐赠制度;建立健全灾害风险保险体系,鼓励单位和公民参加保险,提高全社会分担灾害风险能力。促进政府、市场、社会协同防灾减灾与应急管理格局的形成。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应急管理工作。鼓励支持社会团体组建专业化救援力量,加强对社会救援力量的管理和调度使用。建立应急志愿者队伍的物资装备、工作经费、人身保险等保障措施,逐步建立政府支持、项目化管理、社会化运作的救援志愿者服务机制,提高救援志愿者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部分  重点项目

   一、新区综合风险监测与预警平台建设项目

  (一)应急管理应用信息化建设工程

  建立多源感知网络融合的全灾种、全链条、全要素、全周期的集监测、预警、信息辅助决策与指挥调度的现代化技术平台,对接市级应急管理信息化系统平台,强化支撑应急管理感知覆盖范围及数据处理能力。优化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建立跨部门、跨灾种的风险信息交换共享整合管理系统,增强风险预警与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实现政府数据与社会信息的精准传递。完成新区视频会议系统省、市、区、镇(街)四级互联互通,完成卫星通信网接入建设,实现通信网络互联互通与集成“一张图”实时显示,为重大安全风险评估和突发事件救援力量调度部署等应急工作提供支撑。建成区信息化中心,完成区域融合通信建设,建成移动+现场机动调度平台,形成空天地一体、全天候、全领域的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实现新区各镇(街)的村村通大喇叭通信预警建设。

  (二)应急指挥综合调度平台建设工程

  以空天地全域感知一体化融合通信为基础,以市、区、镇(街)为重点,整合现有信息化资源为核心,构建多级联动视频指挥、监控调度、视频会商、现场图传、态势展现等功能于一体的移动通信指挥平台,实现跨网跨部门跨区域的遂行指挥。通过应急救援的全景式互通互联,实现应急指挥人员实时感知现场信息,智能化辅助决策,可视化指挥调度,从而减少应急指挥的层级,缩短信息流程,提高指挥效率与效能。

  (三)综合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

  完成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对新区雨量站、重点部位积水点、河道视频摄像头、水文站点进行升级改造,打通信息盲点和堵点。加强森林火灾监测点布局密度,提高监测质量。完善气象、水文、台风、地质灾害、火灾、生产事故以及地震等各类风险监测体系,重点配备非煤矿山滑坡崩塌泥石流监测预警、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森林火灾救援气象监测、洪涝灾害水文要素在线自动监测等技术装备,强化技术监测与人为监测的融合。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整合利用气象、水文、地震、地质、森林等监测基础设施,搭建多灾种和灾害链的综合监测平台,形成一体化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构建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模型,加强风险监测数据分析处理,提升灾害风险早期识别、综合风险评估和预报预警能力,提高覆盖面、精准度、时效性,增强决策指挥科学性和有效性。优化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构建新型互联网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渠道,实现重点时段、重要地区人群的预警信息精细快速靶向发布。

  二、新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风险防控项目

  (一)安全生产风险预警预测系统建设工程

  结合“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从硬件上完善非煤矿山安全风险预警预测建设,推进新区工矿商贸重点行业安全风险预警预测系统建设。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在此基础上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属地、行业部门、企业单位形成一个体系、一套目录、一张网、一本账。强化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拓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方式,聘请专家对非煤矿山开展全面的诊断,完成安全风险综合评估,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提出会诊意见,明确整改措施,提升隐患排查治理成效。健全部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及时分析重大风险监测预警情况,定期进行会商研判,精确预判风险动态演化发展趋势,精确制定防范化解措施。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分析通报机制,分析隐患数量、隐患类型、区域分布等规律和特点,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效能。

  (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程

  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工业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专业服务的方式,对已建成投用的园区组织开展一次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细化行业企业评估办法,突出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推动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深化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监督管理。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危险化学安全监管第三方专家服务长效机制,每年至少两次对新区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企业和烟花爆竹仓库的生产安全开展专业性风险排查工作。在新区现有烟花爆竹仓库内,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建设烟花爆竹打非专用仓库,解决目前有关执法部门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存放难的问题。

  三、新区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项目

  结合国家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任务要求,查清新区自然灾害风险家底。开展气象灾害、地震与地质灾害和森林火灾灾害等风险要素全面调查,全面收集获取孕灾环境及其稳定性、致灾因子及其危险性、承灾体及其暴露度和脆弱性、历史灾害等方面的信息,重点对历史灾害发生和损失情况,以及重要承灾体的灾害属性信息和空间信息开展普查。针对灾害易发频发、多灾并发群发、灾害链发,承灾体高敏感性、高脆弱性和设防不达标,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存在严重短板等重点隐患区域开展排查和识别。针对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统筹政府职能、社会力量、市场机制三方面作用,在开展新区系统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对新区、镇(街)、社区(村)和企事业单位、居民等基层减灾能力情况开展抽样调查。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开展多尺度区域风险评估,编制区级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制修订灾害综合风险区划图和地震与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气象风险区划图、森林火灾灾害风险区划图,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提出新区区域综合防治对策。

  四、新区自然灾害风险防控与综合治理项目

  (一)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搬迁项目

  根据已查明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危险程度和威胁范围,分轻重缓急推进重大以上或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和除险排危工作。统筹开展地质灾害避险集中安置、工程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对威胁人口多、潜在经济损失巨大,特别是集镇人员密集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工程治理,采取削坡减载、坡面防护、修筑挡土墙、挖截排水沟等有效的技术手段,有计划实施工程治理,根治地质灾害隐患;对不宜采用工程措施治理的,与乡村振兴、土地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有机衔接,主动避让,易地搬迁,全面落实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任务,全面整治新区在册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

  (二)地震和地质灾害情景构建工程

  开展新区地震和地质灾害情景构建,对地震和地质灾害风险全面评估,设定灾害情景,建立灾害数据库,分析应急需求和新区应对能力,找出现有应急能力薄弱环节和差距,提出灾害应对方案,全面提高新区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准备能力。

  (三)气象灾害监测和预警项目

  到2025年,在新区村(居)委会逐步建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的自动气象站和水文(雨量)站站网监测体系,实现新区行政村自动气象站和水文(雨量)站100全覆盖,每个村(居)委会至少建有一个自动气象站或水文(雨量)站,站网密度大幅提高,每百平方公里自动气象站的数量由建设前的1.6个提高到建成后的6.1个,每百平方公里自动气象站和水文(雨量)站的数量由建设前的3个提高到建成后的11.8个,提升气象监测覆盖面,消除灾害监测盲点,有效增强对水库、河流、灾害性天气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雨窝点等的气象监测能力,提高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和风险评估精细化水平。

  (四)东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堤防和岸坡整治工程

  主要镇(街)堤防规划为50年一遇,农村为20年一遇。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开展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调查需求,注重山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全面提升新区防洪减灾能力,让中小河流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五)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工程

  利用新区地震动精细区划和地震灾害风险区划,以及房屋设施抗震设防和城市防灾减灾服务能力现状,采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信息技术,开展对高敏感性、高脆弱性和设防不达标等承灾体防震减灾重点隐患排查和识别,全面提高新区地震风险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

  重点对城镇住宅、学校、医院、农村民居、重要生命线、电力与电信网络、水库大坝、危险化学品仓库进行全面排查鉴定,摸清底数,建立房屋设施加固工程信息平台。根据排查结果,分类、分步骤实施抗震加固工作。全面梳理近年来老旧房屋抗震加固改造、基础设施隐患排查加固以及农民住宅抗震改造等隐患消减工程的总体成效,综合评估抗震隐患存量风险,积极推广应用更加有效的抗震措施,提出抗震隐患消减行动计划,并在重点区域优先全面实施。

  (七)推进防震减灾工作统筹管理

  完善新区抗震救灾专项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工作制度,发挥支撑应对地震大灾、巨灾的准备;构建事中事后监测机制,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统筹协调房屋设施加固改造管理机制;推广示范重大工程地震安全在线监测与减隔震在韧性城市建设中的应用等技术咨询服务;强化共建共治共享的防震减灾社会治理体系,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加强联合执法;理顺基层防震减灾工作体制机制。

  (八)强化地震安全社会服务

  推进抗震减灾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地震安全公共信息服务;实现震后快速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和地震烈度速报;充分利用国家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应急广播、电话、互联网、手机等手段,建设立体化传播网络和个性化接收终端,精准发布地震预警信息,实现到村到户到个人;加强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提升地震安全公共服务效能;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

    五、新区消防救援能力提升项目

  (一)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合理规划消防力量布局,推进消防站建设,2021年完成凤凰消防站建设并投入执勤,2023年完成高铁消防站建设并投入执勤,2024年完成产业园消防站建设并投入执勤,2025年完成古竹消防站建设并投入执勤,确保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积极推进企业单位、村居建立“一专多能”的微型消防站、义务消防队等基层自防自救力量,开展“一警六员”实操实训,培训“准消防员”发挥“打早灭小”“先遣队”作用,构建多元化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二)灭火救援装备配备工程

  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立足功能完备、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贴近实战的原则,新建城市消防站按“3+2+2”标准配备消防车,100%配齐个人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抢险救援装备及灭火器材,加快推进消防救援装备转型升级,全力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装备建设体系。加强特种攻坚器材配备,有针对性地配备技术含量高、功能强大、性能优越的特种装备,如生命探测仪、潜水装备、无人机、水上救生遥控机器人、远程供水泵组、氧气呼吸器等高精尖装备,全力满足“全灾种、大应急”的救援需求。

  (三)森林火灾防治应急能力建设工程

  筹备建设一个标准化森林航空基地,构建森林火险预报预警系统,建成高空卫星监测、低空直升机和无人机巡查、地面视频监控和护林员巡护相结合的森林火灾立体化预警监测体系,着力提升基层风险隐患排查、火情信息报告、初发火情处置等能力。推动应急航空救援体系建设工程和基层森林火灾防治标准化建设,完善飞机临时起降点、生物防火林带、林区应急道路等安全保障设施。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应急指挥体系,发挥无人机林区常规防火巡航、火场侦查及扑火指挥作用。加强森林防灭火专家库建设,加大对基层培训演练的支持力度,推动森林防灭火队伍人员专业化建设和装备现代化建设,提升森林消防队员个人防护装备水平。

  六、新区应急装备能力提升项目

  结合应急管理部及省相关应急装备配备目录、标准、规范等,为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和专业救援队伍等配备先进适用应急装备,并完善技术装备保障体系。如应急指挥通信技术装备、智能无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抢险救援技术装备、监测预警和灾害信息获取技术装备、航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有限空间科技监管装备、现场执法装备配备及区级应急救援队伍配备装备设施。

  七、新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应急避难场所调查摸底与建设工程

  开展新区辖区内各类应急避难场所详细普查工作,制定调查方案与调查指标体系,从建设单位、管理归属、建设标准、场所现状、功能、使用运维等各方面进行摸底,形成新区应急避难场所数据库,建设应急避难场所信息管理和综合服务平台。在此基础上建立备案制度和运行管理与评估机制,实现对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区、应急物资、人员安置和运行状态等动态管理。实施升级改造工程,对不达标的应急避难场所力争2024年完成高标准的升级改造。

  根据人口分布、城市布局、区域特点和灾害特征,编制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增加江东新区中心城区避难场所数量。以新区为救灾一级指挥协调中心,建立中心避难场所,作为服务于新区的一级救灾指挥中心,综合协调各镇(街)应急救灾。筹建镇(街)二级防灾单元式中心避难场所,满足应急物资储备分发、综合应急医疗卫生救护、专业救灾队伍驻扎、陆空救援等功能。进一步推动村居规范化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打造强韧性应急避难场所,形成区—镇(街)—村(居)层级分明的应急避难场所保障体系。推动开展防灾公园、高层建筑、停车场、地下空间等示范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并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规范。在人口密集,空间集约地区,开发建设各类符合要求的小型绿地和口袋公园。

  (二)应急救援装备和救灾物资库建设工程

  建设新区、镇(街)、村(居)标准化应急救援装备和救灾物资仓库。新区按建筑面积不少于630平方米建设1个应急救援装备仓库和1个救灾物资仓库。各镇(街)建设1个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的标准化应急救援装备和救灾物资仓库。应急救援装备和救灾物资仓库根据镇(街)所管辖村(居)、人口数量情况,按一、二、三类类型建设。各村(居)建设1个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简易应急救援装备和救灾物资仓库。

  八、新区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创建项目

  落实《广东省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行动方案》(粤办发〔2019〕27号)、《中共河源市委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河源市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河源市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拓展区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河府〔2019〕49号)战略部署,研究制定新区、镇(街)、村(居)三级创建工作方案和配套文件,确定建设体系与目标,围绕建设体系,狠抓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以及应急救援等工作,压实风险防控、会商研判、监测预警、分级响应、协调联动、信息管控、调查评估、善后救助、灾后重建、监督考核等应急管理责任,建立一套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并将其与制度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日常管理融合起来,推动新区应急管理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新区在规划、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安全水平,争创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荣誉称号,着力打造具有新区特色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

  九、《江东新区综合防灾减灾空间规划(2025-2049年)》编制工程

  组织开展《江东新区综合防灾减灾空间规划(2025-2049年)》编制工程。以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拓展区建设、实现“两个河源”的安全为目标,开展综合防灾减灾空间规划编制,提出新区未来防灾减灾总体策略和未来城市发展空间布局结构选取方向和限制性条件,重点规划防灾分区、各分区灾害防御重点工程布局、防灾基础设施标准和布局、减灾保障能力建设工程、社会应对能力提升措施。


  第五部分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和新区党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市、区两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联席会议的领导协调作用。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合作、上下联动、明确事权、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各项工作。加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制机制,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提高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效果。做好部门发展专项规划与本规划有关内容的衔接与协调,确保规划任务有序推进、目标如期完成。

  二、加强法律保障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广东省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行动方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将其有效落实到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工作体系中。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和依法实施力度,实现依法防灾、依法监管的工作局面。建立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质量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执行办法,规范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规划辖区内各项活动,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的实施

  三、加强资金保障

  要强化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将工作统筹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切实将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完善资金投入机制,拓宽投入渠道,加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科普宣传和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经费投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和使用

  四、加强人才保障

  紧密结合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发展战略,统揽全局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基层灾害信息员、社会救援力量、志愿者等队伍建设。加强科学研究,培养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工程技术、抢险救灾等方面专业人才,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专业人才教育培训,扩充人才队伍数量,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形成一支能应对不同灾种,满足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需要,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业过硬的人才队伍。

  五、加强科技保障

  通过发展和完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各领域工作的应用基础理论和技术研究,准确把握新区发展的关键点。加强新区与市政府、县(区)政府等的学习和交流,健全资源共享和开放合作机制,多方位开展科学技术交流,对关键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合作研究。提高应急管理事业的科技支撑水平。

  六、加强评估考核

  建立规划实施跟踪评估制度,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新区安委办、新区应急管理局对本规划相关内容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期中和期末评估、统计,分析检查规划实施效果,找出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加强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开展规划宣传和展示,及时公布规划的进展情况,营造全员共同参与和支持规划实施的氛围。

  

第六部分 附录

  一、规划依据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11)》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6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修正)》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

  (二)国家行业规划标准

  《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DZT0221-2006)》

  《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详细调查规范(DD2008-02)》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修正)》

  《全国防洪标准(GB50201-2014)》

  《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51143-2015)》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GBT51327-2018)》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2019)》

  (三)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2010)》

  《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2010)》

  二、江东新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表

目标

任务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主要

任务

一、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一、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一)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完善的适应新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需要的大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委决策机制,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形成。

新区应急管理局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二)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体系

1.明确和规范区应急委权责一致的指挥权限构建突发事件治理体系。

新区应急管理局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新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理顺应急职能划分,加快推动理顺区机构改革中涉及的人、财、物和应急职能划转。

新区应急管理局

新区农林水务局等有关单位

3.实行“三级联系人”制度和三防责任人对接机制。

新区应急管理局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各村(居)委会

4.建设二级智慧应急指挥平台。

新区应急管理局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新区发展财政局、经济促进局、政务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

(三)健全法规、标准、预案体系。不断健全法规标准体系聚焦安全生产、消防、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等领域,制修订符合新区要求的预案体系。

新区应急管理局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四)推进应急协同机制建设。明确各镇(街)政府(办事处),新区有关单位应急管理权责清单;完善各专项指挥部之间、镇(街)之间、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和应急联动。

新区应急管理局

新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绩效评估制度。依法依规制定各有关单位和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权力和责任清单;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追溯制度。

新区应急管理局

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二、大力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二、大力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一)强化源头管控与治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评估论证;推进实施城区高危行业企业搬迁改造和转型升级;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重点企业消防站建设和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新区应急管理局

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二)强化突发事件风险防控。建立城市安全运行责任清单制度;摸排系统性的重大安全风险;深化城市运行安全专项整治,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及监管智能化信息平台,在线监控预警系统建设。

新区应急管理局

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三)加大安全监督管理力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加强新区、镇(街)政府(办事处)执法能力;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

新区应急管理局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强化安全科技创新应用,加大城市安全领域失信惩戒力度,建立城市社区网格化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加大公益广告投放、安全体验基地建设力度培育城市安全文化氛围。

新区应急管理局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各村(居)委会,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三、提升自然灾害风险防控能力

三、提升自然灾害风险防控能力

(一)提升防洪排涝能力建设。

新区应急管理局

牵头协调指导

新区发展财政局、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农林水务局、应急管理局、公路事务中心、交通公路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等有关单位。

(二)加强综合防灾能力,持续推进地质灾害治理。

新区自然资源

和城乡建设局

新区发展财政局、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农林水务局、应急管理局、公路事务中心、交通公路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等有关单位

(三)持续推动地震工作体系建设。

新区应急管理局

新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等有关单位

(四)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与防控。

新区农林水务局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新区应急管理局等有关单位

(五)深入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评估。

新区应急管理局

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六)健全完善灾害风险监测与预警预报体系。

新区应急管理局

新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农林水务局等。

四、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一)加强新区、各镇(街)两级应急救援队伍整合组建。

新区应急管理局

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二)夯实基层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新区应急管理局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三)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

新区应急管理局

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四)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新区发展财政局、经济促进局、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等有关单位

(五)建立健全军地沟通协调机制。

新区管委会

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六)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

新区应急管理局

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五、强化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

(一)构建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

新区应急管理局

新区发展财政局、经济促进局、政务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

(二)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重点建设。

(三)加强信息化实战应用。

六、推动应急管理保障能力建设

六、推动应急管理保障能力建设

(一)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和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建设。

新区应急管理局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村(居)委会,新区发展财政局、经济促进局等有关单位

(二)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到2025年,新区实现人均紧急避难场所用地面积达到1平方米。

新区应急管理局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村(居)委会,新区社会事务局、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公路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等有关单位


(三)加强应急救援与疏散通道规划建设。

新区自然资源

和城乡建设局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新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交通公路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等有关单位

(四)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

新区应急管理局

新区管委会,新区发展财政局、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单位

(五)加强人才保障与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新区管委会

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经济促进局等有关单位。

七、夯实应急管理基层基础

(一)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十四五”期间,每个镇(街)、每个村(居)创建省、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新区应急管理局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二)创新推动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制定国民安全教育计划,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

(三)建设多层次安全文化载体。

(四)推动社会与市场应急管理体系融合。

重点工程

一、新区综合风险监测与预警平台建设项目

(一)应急管理应用信息化建设工程。

新区应急管理局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二)应急指挥综合调度平台建设工程。

(三)综合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

二、新区重大安全生产危险源隐患排查与风险防控项目

(一)安全生产风险预警预测系统建设工程。

新区应急管理局

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三、新区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项目

(一)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工程。

新区应急管理局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新区社会事务局、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农林水务局、公路事务中心、交通公路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等有关单位

四、新区自然灾害风险防控与综合治理项目

(一)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搬迁项目。推进重大以上或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和除险排危工作。全面整治新区在册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

新区自然资源

和城乡建设局

新区发展财政局、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农林水务局等有关单位

(二)地震与地质灾害情景构建工程。

新区应急管理局

新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三)气象灾害监测和预警项目。

新区应急管理局

新区发展财政局、农林水务局等有关单位

(四)东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堤防和岸坡整治工程。

新区农林水务局

新区公路事务中心、城市管理办公室等有关单位

(五)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工程。

新区应急管理局

新区发展财政局、社会事务局、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单位。

(六)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

(七)推进防震减灾工作统筹管理。

(八)强化地震安全社会服务。

五、新区消防救援能力提升项目

(一)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新区消防救援

大队

新区发展财政局、应急管理局等有关单位。

(二)灭火救援装备配备工程。

新区消防救援

大队

新区发展财政局、农林水务局、应急管理局等有关单位。

(三)森林火灾防治应急能力建设工程。

新区应急管理局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新区发展财政局等有关单位。


六、新区应急装备能力提升项目

(一)应急装备能力提升工程。

新区应急管理局

新区应急管理局、公路事务中心、城市管理办公室等有关单位。

七、新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应急避难场所调查摸底与建设工程。

新区应急管理局

新区社会事务局、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办公室等有关单位。

(二)应急救援装备和救灾物资仓库建设工程。

新区应急管理局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新区发展财政局等有关单位

八、新区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创建项目

(一)研究制定新区、镇(街)、村(居)三级创建工作方案和配套文件,争创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荣誉称号,着力打造具有江东新区特色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

新区应急管理局

新区经济促进局、社会事务局、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农林水务局、市公安局江东分局等有关单位

九、《江东新区综合防灾减灾空间规划(2025-2049年)》编制工程

(一)《江东新区综合防灾减灾空间规划(2025-2049年)》编制工程。

新区自然资源

和城乡建设局

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原文件PDF:河源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江东新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pdf

相关政策解读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hyjdxq.gov.cn/zwgknew/zcjd/content/post_5023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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