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河源江东新区工会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八、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源江东新区工会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工作部署,制定全区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按照有关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保护和调动全区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江东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围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党工委、管委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组织和指导基层工会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促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动基层工会建立和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五)协调区企事业单位劳动关系,督促加强企事业单位对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六)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的活动。
(七)组织和指导全区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思想政治、文化、科技教育和各种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八)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的组织建设和工会干部培训教育工作。
(九)承办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生活福利和社会保障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部门机构设置
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新区工会工作委员会在编在册人员9人(政府辅助人员9人),内设2个工作机构(河源江东新区妇女联合会、共青团河源江东新区工作委员会),不定级别。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河源江东新区妇女联合会、共青团河源江东新区工作委员会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1
收支总体情况表
单位名称:河源江东新区工会工作委员会单位:万元
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收入总体情况表
单位名称:河源江东新区工会工作委员会单位:万元
注:无。
支出总体情况表
单位名称:河源江东新区工会工作委员会单位:万元
注:无。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单位名称:河源江东新区工会工作委员会单位:万元
注:表中功能分类科目,根据部门实际预算编制情况编列。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单位名称:河源江东新区工会工作委员会单位:万元
注:无。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单位名称:河源江东新区工会工作委员会单位:万元
注:无。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单位名称:河源江东新区工会工作委员会单位:万元
注:无。
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名称:河源江东新区工会工作委员会单位:万元
注:本表本年无发生额。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名称:河源江东新区工会工作委员会单位:万元
注:本表本年无发生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名称:河源江东新区工会工作委员会单位:万元
注:本表本年无发生额。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单位名称:河源江东新区工会工作委员会单位:万元
注:无。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单位名称:河源江东新区工会工作委员会单位:万元
注:本表本年无发生额。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83.27万元,比上年增加66.29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团委、妇联在编在册人员并入工会,人员经费增加;支出预算483.27万元,比上年增加66.29万元,增长 15.9%,主要原因是团委、妇联在编在册人员并入工会,人员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 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上述定义,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5.06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车辆0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等。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主要是无等。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注:本年度无重点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 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九、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 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