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专栏 > 结果公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专栏 > 结果公开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东新区分局2021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第四期)
来源:本网时间:2021-12-14 16:20:38
字体【

  为切实保障江东新区食品安全,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维护食品市场秩序,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东新区分局对江东新区范围内的部分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抽检结果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期抽检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各类食品共151批,已出具抽检结果151批次,经检验合格产品142批次,不合格9批次,抽检不合格发现率为5.96%,监督抽检详细信息见附件。

  二、关于不合格检验项目的说明

  1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酸性防腐保鲜剂,此类防腐剂对细菌、酵母菌和真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腌渍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为1.0 g/kg。少量的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但人体若过量食入苯甲酸及其盐类,会出现肝脏的代谢功能障碍,人体血压升高,心脏、肾功能异常等不良现象,甚至会引发肌肉酸中毒、昏厥和哮喘等病症。

  2)黄曲霉素B1是二氢呋喃氧杂萘邻酮的衍生物,含有一个双呋喃环和一个氧杂萘邻酮(香豆素)。黄曲霉毒素B₁是已知的化学物质中致癌性最强的一种,能溶于多种极性有机溶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规定,黄曲霉毒素B₁在油脂及其制品花生油中的允许最大含量水平为20 μg/kg。黄曲霉毒素B₁对人具有强烈的毒性,其毒性作用主要是对肝脏的损害,急性中毒往往发展为急性肝炎、胆管增生,肝细胞坏死、肝充血出血。一般还会出现典型变化如黄疸、发烧、食欲减退、厌食和腹泻,严重者肝脾肿大,肝区疼痛,黏膜黄染,肝功能异常等中毒性症状,也可出现痉挛,昏迷危险状况。若少量多次摄入黄曲霉毒素后,会造成人生长受阻,食物利用率降低,肝损伤,肝衰,长期则会形成乙肝甚至肝癌、胃癌、肠癌等。

  3)食品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亮蓝):人工合成色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4)中规定,柠檬黄及其铝色淀(以柠檬黄计)在蜜饯凉果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1 g/kg;苋菜红及其铝色淀(以苋菜红计)在蜜饯凉果类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05 g/kg;亮蓝及其铝色淀(以亮蓝计)在凉果类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025 g/kg。以往研究显示,食品中的人工添加剂会引发儿童行为障碍。一般少量的色素是对人体无害的,人如果长期或一次性大量食用苋菜红等色素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生育能力下降,胎儿畸形,腹泻,智力下降,甚至癌变的可能,但只要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食用是对人体没有危害的。

  (4)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甜蜜素,其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其甜度是蔗糖的30~40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甜蜜素在凉果类中的最大使用量为8.0 g/kg。最新研究表明甜蜜素对成骨细胞的增殖和分化有明显的抑制作用,经常食用甜蜜素含量超标的饮料或其他食品,就会因摄入过量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严重危害,这种危害会在代谢排毒能力较弱的老幼、孕妇等群体中体现的更加显著,严重的甚至会引发癌症或胎儿畸形等病变。

  (5)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又名五氯酚钠,属于有机氯农药,可用作落叶树休眠期喷射剂,以防治褐腐病,也用作除草或杀虫剂,触杀型灭生性除草剂,主要防除稗草和其他多种由种子萌发得幼草。对牛毛草有一定抑制作用,还可消灭钉螺、蚂蟥等有害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 有关规定,将五氯酚酸钠列入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内。人体长期摄入这类物质,会对肝、肾及中枢神经系统造成损害,轻者出现乏力、头昏、恶心,重者高烧、昏迷甚至死亡。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东新区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相关批次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45。

  附件1:2021年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公示表(第四期)

  附件2:2021年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公示表(第四期)

2021年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公示表(第四期).pdf

2021年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公示表(第四期).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