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乡亲:
发展林业,造福子孙,是关系全区城乡人民的一件大事,为确林区苗木正常生长,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新区管委会决定在古竹镇水东村001林班部分小班实行封山育林。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以增加森林覆盖率和活立木蓄积量为目的,按照以封为主、封育结合、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古竹镇水东村001林班部分小班实行封山育林。
二、封山育林期限: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三、禁止在封山育林期内从事下列行为:
(一)商品性林木采伐;
(二)公路沿线及河道两旁林木采伐;
(三)未经批准从事开垦、采砂、采石、建墓地、采割松脂等活动;
(四)未取得猎捕证或未按规定猎捕野生动物;
(五)在林区烧荒、野炊、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六)在幼林地放牧及人为影响林木生长的活动;
(七)擅自移动、破坏封山育林标志等设施。
四、在封山育林期内,对6种特殊用材实行采伐专项审批管理,即农民确需采伐的自用材;实施林业工程项目需要采伐的林木;因发生森林病虫害、火灾等灾害需要采伐的林木;非规划林地需要采伐的林木;开辟森林防火带、电力和通讯线路、防洪抢险及安全排险需要采伐的林木;工程建设项目依法征占用林地需要采伐的林木。
五、欢迎广大群众对违反封山育林的行为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762-3133100)。对违反封山育林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河源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