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来源:本网时间:2025-09-23 16: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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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河源江东新区临江镇桂林村潭头、塘僚、月坡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征收土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江东新区临江镇桂林村潭头、塘僚、月坡经济合作社(详见河源江东新区2025年度第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红线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0.5799公顷(合8.6985亩)。
四、公告期限: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8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7日,河源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5日
河府自然资审(7)〔2025〕38号 河源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5年度第十四批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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