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基本医疗卫生信息公开

河源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起征啦!时间可别耽误了哦~
来源:河源江东新区时间:2018-10-08 20:17:12
字体【
 

广大市民朋友

注意啦~

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即将起征啦。

已经有热心的市民

来到我市社保局前台咨询,

以下是大家比较关心的热点问题:

!!!!!!!!!!!!!!!!!!!!!!!!!!!!!!!!!!!!!!!!!!!!!!!!!!!!!!!!!!!!!!!!!!!!!!!!!!!!!!!!!!!!!!!!!!!!!!!!

“请问明年城乡医保开始缴费了吗?”   

      是的。2019年度河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9月15日至11月30日(残联、民政、精准扶贫部门确认身份的人员统一由以上部门在8月31日前完成集中申报)。!!!!!!!!!!!!!!!!!!!!!!!!!!!!!!!!!!!!!!!!!!!!!!!!!!!!!!!!!!!

“请问缴费标准有没有变化呀?”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8〕2号)规定,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20元(由残联、民政、精准扶贫部门确认的特殊人群由政府全额资助,个人不需缴费)。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原基础上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90元。

“符合条件的市民该如何办理呢?”

(一)首次参保人群,需先到当地社保经办办理参保登记,再办理缴费手续。

(二)在办理参保缴费过程中,如无法成功缴费,参保人需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信息核对再进行缴费。


(三)请参保人尽量携带农商行银行卡或社保卡到河源农商行(农村信用社)所属网点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那是通过什么方式缴费呢?”

(一)微信缴费。微信关注“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服务号或“关注河源”公众号办理缴费手续,办理时间不分节假日。

(二)银行缴费。河源农商行(农村信用社)所属网点均可办理缴费手续,节假日除外。

(三)社保经办机构缴费。市区城镇居民可到市社保局或市社保局源城分局办事大厅办理缴费手续,节假日除外。

(四)村(居)委会代收。城乡居民可按原渠道缴费,由村(居)委会代收后到河源农商行(农村信用社)所属网点办理缴费手续。

“医保待遇”

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享有普通门诊、急诊抢救留院观察、28种门诊特定病种、住院、大病保险等待遇,医疗保障既保大病又保小病。

其中,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发生的符合三个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且超过住院起付标准(市内一级医院250元、二级医院350元、三级医院500元,市外医院1000元)的医疗费用,按市内一级医院92%、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市外医院55%,非定点医疗机构45%的标准核报待遇。未经批准自行转院或自行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相应下调10%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全年最高支付限额(含特定病种门诊补助)25万元,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超过13万元。

 “交了钱能马上可以享受待遇吗?”

   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温馨提醒

温馨提示:参保人务必在12月31日前办理参保手续,以确保正常参加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需在12月31日前到户籍所在地社保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逾期不缴费的,将不能享受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将错失明年全年的居民医疗保障。


关于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普通门诊首诊医院的通知

河源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

       根据我市普通门诊统筹政策规定,从2019年开始,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参保缴费时,需按就近原则在公布的市内定点基层医院中选择当年度的普通门诊首诊医院(详见微信缴费页面定点医疗机构下拉菜单),诊疗费用按照50%比例在首诊医院即时报销,年度报销限额350元。如您在参保缴费时未选择普通门诊首诊医院,系统则根据您登记的户口所在地默认一间定点基层医院作为您的普通门诊首诊医院,首诊医院一经选定或默认,在一个年度内原则上不予变更。

       特此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