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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成份变更须知
来源:本网时间:2022-12-08 17: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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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办理条件

  已落常住户口的公民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求变更民族成份的。

  (2)需审核材料

  ①按要求填写的《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②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③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的审批同意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抄送)。

  其他情形:

  申请人为未满十八周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依据市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的审批意见,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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