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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靠配偶入户申办须知
来源:本网时间:2022-12-08 17: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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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办条件

被投靠一方属我市户口,其配偶,可以申请户口迁移与户口迁入。

二、需提供的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1

《入户申请表》(申请人)

2

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和被投靠人)

3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和被投靠人)

4

结婚证(申请人或被投靠人)

此外,1.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子女的①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③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

2.证件为国外签发的,须提供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审核,当场办结。需经县级公安户政部门核准的,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需层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批的,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注意事项

1.户口申办和迁移由申请人(未成年的由监护人)到公安机关办理。

2.除申办条件之外的特殊情形,可到所在户籍办理窗口咨询,并以现场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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