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新区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标准的公告
来源:本网时间:2024-05-28 09: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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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3〕180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河财农〔2024〕20号)的文件指示,省核定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101.6元/亩。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享受补贴的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界定: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暂未完成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家庭联产承包地面积为基础,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颁证后,要以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及时更新补贴面积。
特此公告
河源江东新区农林水务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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