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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新区扎实开展渔船年度检验工作 筑牢水上安全生产防线
来源:本网时间:2026-01-12 1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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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压实渔船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消除渔船航行安全隐患,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辖区水上渔业生产秩序稳定,江东新区农林水务局精心部署、规范推进,扎实开展渔船年度检验工作,为渔业安全生产筑牢安全屏障。

  一、优化检验服务,提升工作效能

  秉持“便民、高效、规范”的原则,不断优化检验服务模式。一是通过微信群、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提前告知渔民渔船检验的时间、地点、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引导渔民提前做好船舶清洁、设备检修等准备工作,减少等待时间。二是针对新区渔船分布散、渔民作业忙的特点,采取“定点检验+上门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在沿东江渔船临时停泊点设置固定检验点,同时组织检验人员为位置偏远渔民提供上门检验服务,打通服务渔民“最后一公里”。检验过程中,严格按照检验标准,对渔船船体结构、航行设备、消防设施、救生设备、信号设备等关键部位和设施进行全面细致检查,逐一核对渔船登记信息、船舶证书等资料,确保“船证相符、设施齐全、性能合格”。


  二、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安全意识

  以渔船年度检验为契机,同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检验人员结合检验中发现的常见隐患,向渔民面对面讲解渔船安全操作规范、应急处置流程、恶劣天气防范措施等知识,发放《渔业安全生产手册》《渔船安全操作指南》等宣传资料。重点宣传渔船未按规定检验、擅自改装、违规航行等行为的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渔民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主动配合检验工作,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提升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严格隐患整改,筑牢安全防线

  坚持“检验与整改并重、监管与服务同步”的原则,对检验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清单化管理、闭环式整改”。对一般隐患,现场指导渔民立即整改;对需限期整改的隐患,下达《渔船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航行作业条件的渔船,坚决不予通过检验,责令停止航行作业,直至隐患彻底消除。本次检验工作共组织检验人员35人次,累计检验渔船138艘次,发现一般安全隐患6处,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同时,建立渔船检验档案,详细记录检验情况、隐患整改情况等信息,实现“一船一档、动态管理”,为后续渔船安全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江东新区将以此次渔船年度检验为抓手,持续强化渔船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常态化开展渔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断提升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力保障辖区渔业生产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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