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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江东新区2024年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的通知
来源:本网时间:2024-07-09 15: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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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公共服务办公室:

  根据《河源市民政局 河源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高我省2024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河民〔2024〕33号)要求,经区管委会研究决定,新区2024年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提高到1484元/人•月,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对未达标的月份按照实施新标准当月的救助名册予以补发。其中,2024年新纳入保障的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实际批准月份计补。

河源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

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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