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源市东华实验学校民办义务教育收费标准定价审批的批复
来源:本网时间:2024-10-28 16: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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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江东行审审批〔2024〕5号
河源市东华实验学校:
贵校报来的民办义务教育收费标准申请以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结合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4号)和《关于印发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规程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5号),以及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10号)和《关于延用有关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1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你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
小学学费收费标准为10300元/生·学期(未扣除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部分);
初中学费收费标准为11200元/生·学期(未扣除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部分)。
二、住宿费收费标准
小学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期;
初中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期。
三、执行时间及范围
收费标准从2025年春季招生起执行,可按学期或学年收费,但不得跨学年收费。
四、注意事项
(一)应按规定的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对学生相应减收学费。
(二)应按规定使用收费票据,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和管理。
河源江东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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