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办拟对《广东盛康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000吨有机硅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评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办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江东新区梧桐二路胜利花园,邮编:5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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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河源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室
2026年9月9日
项目名称 | 广东盛康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000吨有机硅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单位 | 广东盛康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河源市江东新区产业园区起步区规划经八路东面、规划经九路西边。 |
环评机构 | 东莞市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盛康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000吨有机硅胶新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东省河源市江东新区产业园区起步区规划经八路东面、规划经九路西边。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占地面积18209.94平方米,建筑面积37211.51平方米。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有机硅胶的生产,年产有机硅胶35000吨,其中包括5000吨单组份有机硅粘接胶及30000吨双组份有机硅导热灌封胶。项目劳动定员80人,均在厂内食宿。项目年工作天数300天,每天实行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江东新区产业园区北片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生产废气收集处理;混合、高速分散、压料、擦拭废气收集后经“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26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粉体上料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26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烟道(DA003)引至楼顶排放;打样废气、喷码废气为无组织排放。 项目TVOC、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中的较严者,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厂界总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合理布局机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原料桶、废机油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废包装材料、除尘粉尘和地面清扫粉尘等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新区网站公示了5个工作日,在受理公告期限内我办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5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