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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室拟对关于河源市坚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精密机械铸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本网时间:2025-04-30 15: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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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办拟对《河源市坚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精密机械铸件生产项目》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评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办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江东新区梧桐二路胜利花园,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13319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河源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            


项目名称

河源市坚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精密机械铸件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市坚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市江东新区起步区东环南路北面、经九路东边。

环评机构

河源市美兰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河源市坚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精密机械铸件生产项目位于河源市江东新区起步区东环南路北面、经九路东边。该项目总投资13800万元,占地面积20043.1平方米,建筑面积20951.72平方米,主要建设2栋1层钢结构厂房、1栋4层框架结构厂房、1栋5层综合楼及1栋5层宿舍楼。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机械设备研发及金属加工机械制造,建成后年生产陶瓷压机铸件4000吨、金属挤压机铸件8000吨、车床机械的铸铁件6000吨和精密机械铸件2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后汇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江东新区产业园北片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生产废气收集处理;1#厂房熔炼废气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1#厂房造型、浇注废气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1#厂房砂处理及旧砂再生废气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1#厂房机加工废气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2#厂房熔炼废气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2#厂房造型、浇注废气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2#厂房砂处理及旧砂再生废气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2#厂房机加工废气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8)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囱引至楼顶排放(DA009)。项目熔炼、造型、浇注、砂处理及旧砂再生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造型、浇注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机加工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机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切削油、废润滑油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塑料边角料、金属不合格品及废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新区网站公示了10个工作日,在受理公告期限内我办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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