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江东新区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你公司报批的《河源江东新区井水智能装备孵化项目(一期)—园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报批函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河源市江东新区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内。项目总投资194159.92万元,建设内容包括示范性厂房共两个地块,占地面积308489.96m2,建筑面积391995m2;五条道路分别为经一路:路线全长0.81km;科技五路:路线全长0.5km;经二路:路线全长0.78km;纬五路:路线全长0.45km;纬六路:路线全长0.34km;总投资194159.92万元,环保投资2427.00万元。
二、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以及河源职业技术学院评估意见,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项目建设运营期间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防尘、车辆机械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施工过程应加强物料堆放管理,避免雨水冲刷,设置必要的导排沟疏导排水。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扬尘采取设置边界围挡、洒水抑尘、堆土及材料覆盖、运输车辆冲洗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扬尘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加强交通管理、路面修护、道路两侧绿化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在规定的时间内作业,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加强交通管理和道路养护,设置减速带、限速和禁鸣标志,增设道路绿化带树木,降低对声环境的影响,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相关要求。
(四)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做好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建筑垃圾、弃土等应按相关规定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清理。
(五)地下水、土壤防治工作。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避免水土流失。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强化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意识,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杜绝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三、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
四、项目不设置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河源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室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