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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江东新区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七批公示表)
来源:本网时间:2023-12-08 16: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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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江东新区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七批公示表)

序号

举报区县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污染类型

办结状态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江东新区

DHY20231204010

信访人反映,江东新区十里东岸华府4路(正德幼儿园至观山悦路段)的车辆减速带设计不合理,车辆经过声音很响,晚上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噪声

已办结

部分属实

经江东新区调查核实,该案件部分属实。其中,反映减速带设计不合理属实,车辆经过声音很响不属实。江东新区十里东岸正德幼儿园至观山悦路段为十里东岸华府三路到华府园路段,全长约580米,道路地形为上下陂路,设置了国标减速垄和非国标水泥堆减速带,距离十里东岸三区居住区约20米。

(一)关于“车辆减速带设计不合理”问题。江东新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12月6日,对河源市新东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12月7日前对非国标水泥堆减速带进行拆除。河源市新东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12月7日组织工作人员对正德幼儿园至观山悦路段非国标水泥堆减速带完成拆除工作。

二)关于“车辆经过声音很响,晚上影响周边居民休息”问题。2023年12月6日晚上8时至9时段,江东新区职能部门委托有资质的噪声检测单位对群众反映路段进行噪声检测,并于12月7日出具了《检测报告》(编号:MID20231207002),报告显示噪声检测点位:道路中央噪声57dB,绿化带噪声52.9dB,居民楼下噪声46.9dB。根据《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河源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的通知》(河环〔2021〕30号),群众反映路段噪声符合2类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

2

江东新区

DHY20231204006

信访人反映江东新区河紫路桥东市场路口斜对面路边的阿玲鸡档卫生未处理好,味道很臭(特别是梅雨天气);鸡毛被风吹的到处都是。信访人认为鸡档应该在市场内经营,不应该开在路边。

大气

已办结

基本属实

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案件反映地点为江东新区河紫路桥东市场路口斜对面路边,该鸡档“阿玲鸡档”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叶春来,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光鲜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600MA4W1KA82K。经现场调查核实,该鸡档主要是解决周边群众日常生活需求。

群众反映“江东新区河紫路桥东市场路口斜对面路边的阿玲鸡档卫生未处理好,味道很臭(特别是梅雨天气);鸡毛被风吹的到处都是。信访人认为鸡档应该在市场内经营,不应该开在路边”。经核查属实。12月5日日间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情况时,发现现场存鸡量较多,鸡粪未及时清理,地上鸡毛未及时收集,现场发出阵阵臭味,卫生环境状况较差。

(一)关于“江东新区河紫路桥东市场路口斜对面路边的阿玲鸡档卫生未处理好,味道很臭(特别是梅雨天气);鸡毛被风吹的到处都是”问题。有关部门联同当地村委会有关人员对经营者进行批评教育,宣贯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要求该鸡档经营者立即对问题全面整改,书面承诺落实“1110”制度措施,即一天一清洗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活禽零存栏。12月6日、7日、8日,有关部门人员连续开展回头看行动,对于该鸡档的环境卫生问题再次检查,发现该鸡档保持整洁状态,鸡粪能及时清理,鸡毛能及时收集,督促该鸡档继续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二)关于“信访人认为鸡档应该在市场内经营,不应该开在路边”问题。因原桥东市场已征收变成临时摆卖点,桥东辖区内暂无建好的农贸市场配套,该鸡档目前只能在现有临时摆卖点进行销售。

3

江东新区

DHY20231204001

江东新区十里东岸·蓝郡业主反映,正德幼儿园至观山悦路段的车辆减速带设计不合理,车辆经过声音很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噪声

已办结

部分属实

经江东新区调查核实,该案件部分属实。其中,反映减速带设计不合理属实,车辆经过声音很响不属实。江东新区十里东岸正德幼儿园至观山悦路段为十里东岸华府三路到华府园路段,全长约580米,道路地形为上下陂路,设置了国标减速垄和非国标水泥堆减速带,距离十里东岸三区居住区约20米。

(一)关于“车辆减速带设计不合理”问题。江东新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12月6日,对河源市新东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12月7日前对非国标水泥堆减速带进行拆除。河源市新东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12月7日组织工作人员对正德幼儿园至观山悦路段非国标水泥堆减速带完成拆除工作。

二)关于“车辆经过声音很响,晚上影响周边居民休息”问题。2023年12月6日晚上8时至9时段,江东新区职能部门委托有资质的噪声检测单位对群众反映路段进行噪声检测,并于12月7日出具了《检测报告》(编号:MID20231207002),报告显示噪声检测点位:道路中央噪声57dB,绿化带噪声52.9dB,居民楼下噪声46.9dB。根据《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河源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的通知》(河环〔2021〕30号),群众反映路段噪声符合2类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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