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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室拟对江东新区产业园区(智能装备科创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本网时间:2023-05-26 16: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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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室拟对江东新区产业园区(智能装备科创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办拟对《江东新区产业园区(智能装备科创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评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5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办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江东新区梧桐二路胜利花园,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13319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河源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      

   

项目名称

江东新区产业园区(智能装备科创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河源市鋐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江东新区临江镇前进村和桂林村

环评机构

广东明大项目管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江东新区产业园区(智能装备科创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位于河源江东新区临江镇前进村和桂林村范围内。项目总投资15500.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76.62万元。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25公顷(折合约25万平方米),实施内容包括项目范围内的场地平整、新建四条道路(纬七路、经一路、纵一路、横三路),总长3273.823米。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与生活污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民房化粪池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施工期的降雨地表径流雨水经排水沟引流至沉砂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和冲洗车辆。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期扬尘采取设置边界围挡、洒水抑尘、堆土及材料覆盖、运输车辆冲洗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扬尘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加强交通管理、路面修护、道路两侧绿化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施工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在规定的时间内作业,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加强交通管理和道路养护,设置减速带、限速和禁鸣标志,增设道路绿化带树木,降低对声环境的影响,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相关要求。

(四)固体废物管理工作。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期建筑垃圾、弃土及生活垃圾。施工期建筑垃圾、弃土等应按相关规定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清理。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新区网站公示了5个工作日,在受理公告期限内我办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河源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室拟对江东新区产业园区(智能装备科创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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