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室拟对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河源江东星河学校(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本网时间:2023-01-03 10:18:00
河源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室拟对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河源江东星河学校(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办拟对《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河源江东星河学校(一期)》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评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办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江东新区梧桐二路胜利花园,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13319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河源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室
2023年1月3日
项目名称 |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河源江东星河学校(一期) |
建设单位 | 河源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河源市江东新区建设起步区规划三十米道路北面、凤凰岭公园东边 |
环评机构 | 中海联合(深圳)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河源江东星河学校(一期)(以下简称“项目”)位于河源市江东新区建设起步区规划三十米道路北面、凤凰岭公园东边,占地面积60119.85平方米,建筑面积60196.39平方米,总投资300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小学教学楼(1#、2#、3#)、初中教学楼(5#;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设置在二楼、生物实验室设置在三楼、四楼)、4#行政楼、6#宿舍楼、7#宿舍楼、8#报告厅、8#游泳馆和风雨操场、9#配电房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主要从事初等教育、中学教育活动,设立小学部和初中部,其中小学部规划设置6个年级,共60个班;初中部规划设置3个年级,共30个班。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地下车库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实验室废水经酸碱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地下车库冲洗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备用柴油发电机喷淋废水经酸碱中和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废气、实验室废气、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烟气、垃圾收集房臭气。食堂油烟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规模标准限值;备用发电机废气经“水喷淋”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少量的实验室废气为无组织排放,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中二级新扩改建项目标准,有机废气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场内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通过机械通风系统强制通风换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少量的垃圾收集房臭气为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中二级新扩改建项目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广播、校园活动噪声,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管理工作。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餐厨垃圾、实验室废物、医疗废物及员工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废油脂交由相关单位进行处置;实验废液、废实验器具、实验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医疗废物、废药品等危险废物规范贮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新区网站公示了5个工作日,在受理公告期限内我办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河源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室拟对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河源江东星河学校(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