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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室拟对河源市昱石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片非金属矿石蓝宝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本网时间:2023-01-03 1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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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室拟对河源市昱石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片非金属矿石蓝宝石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办拟对《河源市昱石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片非金属矿石蓝宝石建设项目》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评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办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江东新区梧桐二路胜利花园,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13319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河源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  

2023年1月3日         


          

项目名称

河源市昱石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片非金属矿石-蓝宝石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市昱石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河源市江东新区起步园区纬一路南侧、经六路西侧圆满科技园F栋三楼

环评机构

河源市晴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河源市昱石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片非金属矿石-蓝宝石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江东新区起步园区纬一路南侧、经六路西侧圆满科技园F栋三楼。本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租赁经营,占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15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拟年加工30万片非金属矿石-蓝宝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废水主要为清洗、抛光、精雕、冷却循环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定期更换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抛光废水经滤芯过滤器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精雕废水经过滤棉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江东新区产业园区北片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废气主要为少量的定型、倒边加工粉尘废气,排放量少,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研磨机、仿形机、精雕机等设各运行噪声,主要噪声级在65-85dB(A),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管理工作。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包装桶、废研磨渣及清洗废水等危险废物,废包装材料、废垫片、不合格品和废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餐厨垃圾交由专业公司处理;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按规定分类收集、分区存放于危废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新区网站公示了5个工作日,在受理公告期限内我办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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