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室关于2020年6月至2020年7月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来源:本网时间:2020-08-19 16: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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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或者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河源市东环路江东新区管委会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局,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133191
河江东环建〔2020〕7号 关于河源市天意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河江东环建〔2020〕8号 关于河源市坤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河江东环建〔2020〕9号 关于广东精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模具、模胚、模具配件、量具3000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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