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室拟对河源江东新区高铁新城二区综合开发(部分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河源江东新区时间:2019-12-11 21:38:0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河源江东新区高铁新城二区综合开发(部分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上述项目环境评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19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东环路胜利花园河源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室,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13319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附件:
1.《河源江东新区高铁新城二区综合开发(部分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表;
河源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室
2019年12月11日
附件1:
项目名称 | 河源江东新区高铁新城二区综合开发(部分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
建设单位 | 河源市江东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江东新区柏埔河北面、东环路西面(高铁新城二区) |
环评机构 | 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河源江东新区柏埔河北面、东环路西面(高铁新城二区),项目实施范围总面积为1.7平方公里,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红线范围内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及互通立交工程、安置房工程,同时配套建设道路照明、绿化、综合管道、交通指示等工程,总投资约139518万元。其中新建东江东路南段0.752Km、新建新城二路、三路、四路、五路合计4.634Km,新建安置房总建筑面积 163780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作为运输车辆和流动机械等冲洗、工地抑尘降尘喷洒用水,不外排;施工现场不设临时施工驻地,建议租用当地现有房屋作为临时施工驻地,生活污水经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新建安置房工程应做好雨污分流,建成使用后居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施工扬尘的管控,定期对施工路面进行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落实遮盖、围挡、密闭等措施,确保施工厂界扬尘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合理的作业机械和作业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作业,避免午间(12:00-14:30)和夜间(22:00-08:00)进行高噪声施工,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四)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合理调配土石方,施工期建筑垃圾、弃土等应按相关规定处理处置,禁止在东江河、柏埔河最高水位线外延500米范围内堆放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清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新区网站公示了5个工作日,在受理公告期限内我局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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