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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室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河源江东新区时间:2019-09-20 09: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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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广汽传祺凯祺店建设项目》、《河源市正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七寨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河源市健达通电子有限公司年产600万片触膜屏、触膜片和300万个IML塑胶面板建设项目》、《爱捷集团(河源)生态板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等4个建设项目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上述项目环境评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19920日至2019923),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东环路胜利花园河源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室,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13319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附件:

1.《广汽传祺凯祺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表;

2.《河源市正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七寨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表;

3.《河源市健达通电子有限公司年产600万片触膜屏、触膜片和300万个IML塑胶面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表;

4.《爱捷集团(河源)生态板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表。



河源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室

                                          2019年9月20日


附件1:

项目名称

 广汽传祺凯祺店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市凯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临江工业园超然汽车城内

环评机构

襄阳众鑫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临江工业园超然汽车城内,为租赁经营,占地面积为3824m2,建筑面积3000m2。项目主要从事汽车销售、汽车美容保养、维修工作,年销售汽车500辆、汽车维修保养1920辆、汽车喷漆160辆、汽车清洗1800辆,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洗车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新建企业间接排放限值,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临江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打磨产生的粉尘通过打磨机自带的粉尘收集器收集,少量的粉尘呈无组织排放;喷烤漆有机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排放。漆雾、焊接烟尘、打磨抛光粉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第Ⅱ时段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机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机油、冷却液、废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暂存期间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废零部件、废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暂存期间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新区网站公示了5个工作日受理公告期限内我局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附件2:

项目名称

河源市正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七寨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市正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市紫金县临江镇东江林场内七寨坑

环评机构

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场区发电项目分为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填埋沼气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6.0MW,填埋沼气预处理系统额定4000m3/hr;二期填埋沼气发电机组建设容量为6.0MW,填埋沼气预处理系统额定4000m3/hr,占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利用垃圾填埋场收集的沼气经过预处理装置净化、稳压后送入发电机,发电后通过输配电系统将发出电能输入市政电网,发电量能累计达到7.59亿kW·h总投资5661.91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按有关作业规程及作业时间进行施工,加强管理,控制施工期废水、噪声、扬尘和固体废物等因素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减少投诉纠纷。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二)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项目冷凝液与生活污水排入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1)—级A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较严者要求后排入水口河。
(三)废气污染防治工作。生产期间气体经脱水、脱硫处理后进入发电机组燃烧,燃烧废气经SCR脱硝处理后由4条15米高排气筒排放,其中一期2条排气筒、二期2条排气筒。生产废气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1标准(其中NOx排放浓度限值按450mg/m3进行控制);H2S、NH.3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机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指导性意见)》(粤环〔2018〕44号)文件要求,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新区网站公示了5个工作日受理公告期限内我局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附件3:

项目名称

 河源市健达通电子有限公司年产600万片触膜屏、触膜片和300万个IML塑胶面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市健达通电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市江东新区产业园区纬三路南侧,经一北路东侧

环评机构

深圳市景泰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河源市江东新区产业园区纬三路南侧,经一北路东侧,占地面积为15000.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684平方米,拟建设生产厂房3栋,宿舍楼1栋,门卫等配套设施,设计产年产触膜屏、触膜片600万片、IML塑胶面板300万个,项目总投300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有关作业规程及作业时间进行施工,控制施工期废水、噪声、扬尘和固体废物等因素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管理,减少投诉纠纷。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二)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在江东新区产业园北片区污水处理厂接通运行前,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等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江东新区产业园区北片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中较严者、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储存井,定期由园区委外处理达标后排入合法水体,不得私自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外环境;江东新区产业园区北片区污水处理厂接通运行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等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江东新区产业园区北片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中较严者、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丝印、烘干、点胶、固化工序有机废气、注塑工序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由2根2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项目生产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VOCs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Ⅱ时段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标准。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规划布局,在规定的时间内作业,并加强机械设备维护管理,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吸声等降噪减振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废活性炭、废化学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按规范要求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按环评报告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结合项目环境风险因素,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新区网站公示了5个工作日受理公告期限内我局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附件4:

项目名称

 爱捷集团(河源)生态板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中塑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河源市江东新区产业园区

环评机构

甘肃宜洁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东省河源市江东新区产业园区,总占地面积21075m2,建筑面积27360m2,主要建设4栋厂房和1栋综合楼。项目主要从事生态板桩生产,生产工艺为:原料(配比)→塑化成型→挤出→切割→检验→成品,主要产品为塑钢桩,年生产131.4万m3,共设置9条生产线。项目总投32000万元,员工人数500人,年工作100天,一班8小时工作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有关作业规程及作业时间进行施工,控制施工期废水、噪声、扬尘和固体废物等因素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管理,减少投诉纠纷。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二)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在江东新区产业园北片区污水处理厂接通运行前,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等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江东新区产业园区北片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中较严者排入园区污水储存井,定期由园区委外处理达标后排入合法水体,不得私自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外环境;江东新区产业园区北片区污水处理厂接通运行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等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江东新区产业园区北片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中较严者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冷却水经冷却水塔循环回用,不外排。
(三)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挤压热熔过程中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引至车间楼顶经“吸附—催化燃烧法”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VOCs排放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Ⅱ时段标准;破碎工序产生的塑料粉尘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规划布局,在规定的时间内作业,并加强机械设备维护管理,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吸声等降噪减振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危险废物按规范要求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统一回收后进入粉碎机粉碎重新利用,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按环评报告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结合项目环境风险因素,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新区网站公示了5个工作日受理公告期限内我局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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