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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江东新区柏埔河碧道工程项目审批前公示
来源:河源江东新区时间:2019-09-11 09: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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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源江东新区柏埔河碧道工程》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评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9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东环路胜利花园河源江东新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局,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13319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河源江东新区柏埔河碧道工程

建设单位

河源市江东新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江东新区柏埔河

环评机构

襄阳众鑫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碧道范围为柏埔河口往上350m规划沿江桥处至上游规划柏埔河迎客桥处,属江东新区临江镇辖区。本工程建设城镇型碧道总长度 6.75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水环境治理工程;2.提防工程:新建堤防3.1km,堤防加固工程总长为8.9km,新建涵闸4座;3.景观绿化工程约132万m²。本项目总投资32686.26万元人民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现场及周围环境;在临时堆场、施工泥浆产生点应设置临时沉砂池,含泥沙雨水、泥浆水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不外排;另外,项目施工场地设置进出车辆冲洗平台,并在平台周边设置截流沟,将冲洗废水导入沉淀池或沉砂井,冲洗废水经简易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全部用作农肥和绿化浇灌,建议租用当地民房作为施工营地。禁止施工期废水排入东江、柏埔河等Ⅱ类水体。


(二)施工扬尘的管控工作。加强施工场所及道路运输的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采取覆盖网布、喷淋洒水降尘等措施,建筑材料运输和堆放要采取密闭、防洒落、防扬尘等措施,加强运输车辆清洗,确保车辆清洁,减轻大气环境影响。
(三)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午间和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临近敏感目标位置应采取必要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项目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合理调配土石方,弃土、余泥等应集中堆放,妥善处置,禁止在东江、柏埔河最高水位线水平外延500米范围设置固体废物堆放场所;施工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规范堆放并及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新区网站公示了5个工作日受理公告期限内我局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河源江东新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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