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河源市江东新区燕兴再生资源加工场建设项目》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评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19年6月5日至2019年6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东环路胜利花园河源江东新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局,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13319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河源市江东新区燕兴再生资源加工场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河源市江东新区燕兴再生资源加工场 |
建设地点 |
河源市江东新区古竹镇水东村大沥凸岩地段 |
环评机构 |
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用河源市三禹混凝土有限公司现有场地,主要利用石料生产不同粒径的碎石,年产石料14万吨,石料来源需合法,严禁擅自开采原材料。主要产品有石粉、细砂(0-5mm)、混合砂石(10-30mm),产品主要售于河源市各县区,用于城乡设施建设用砂,总投资5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700m2,主要建设1个生产加工区500m2、原料堆场1800m2、产品堆场500m2、三级沉淀池,宿舍及办公楼200m2,员工约7人,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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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按有关作业规程及作业时间进行施工,加强管理,控制施工期废水、噪声、扬尘和固体废物等因素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减少投诉纠纷。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二)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48-2005)旱作标准后回用于周边山林。生产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等排入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或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生产废气收集处理,项目破碎机和筛分机置于四面加顶棚封闭厂房内,在喂料口、破碎和筛分工序设置喷头进行喷雾降尘,车间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原料堆场、产品堆场应采取防风、防雨、防流失措施,对场地地面进行硬化,设置围堰,对原料堆场和产品堆场覆盖塑料布、定期洒水,保持料堆表面湿度及地面清洁,抑制粉尘的产生;采用雾炮降尘装置、自动喷淋等措施加强厂区道路洒水抑尘管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机械设备,强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禁止在东江最高水位线水平外延500米范围设置固体废物堆放场所;危险废物按规范要求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沉淀池泥渣、废土等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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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新区网站公示了5个工作日,在受理公告期限内我局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河源江东新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