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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新区产业园区北片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河源江东新区时间:2019-03-14 08: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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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江东新区产业园区北片区污水处理厂项目》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评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3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东环路胜利花园河源江东新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局,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133182
  传     真:0762-313319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江东新区产业园北片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建设单位

江东新区临江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

江东新区产业园区内东环南路以南、经六北路以东

环评机构

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江东新区产业园区北片区污水处理厂为市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选址于江东新区产业园区内东环南路以南、经六北路以东,占地52606.4平方米。设计污水处理量5万m3/d,总投资20275.62万元。项目纳污范围为科技五路以北、东江以东、柏埔河以南、东环高速以西的片区,片区纳污范围约11.5平方公里。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1万m3/d。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按有关作业规程及作业时间进行施工,控制施工期废水、噪声、扬尘和固体废物等因素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管理,减少投诉纠纷。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二)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本污水厂集中处理。按照报告表要求,项目二期建成后,处理的废水60%用于片区中水回用,其余废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较严者(其中TN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排入禾坑河。


(三)加强厂区绿化,优化总平面布局,做好臭气污染物防治措施。臭气收集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恶臭气体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建二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中较严者。
(四)合理布局机械设备,强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污水处理厂须建设具有防渗、防腐、防雨、防流失功能的污泥堆放场,污泥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项目须落实好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废水收集池。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新区网站公示了5个工作日受理公告期限内我局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河源江东新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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