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江东新区起步区4条市政道路工程项目》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评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1 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东环路江东新区管委会,邮编:5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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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江东新区起步区4条市政道路工程项目 |
建设单位 |
河源市江东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河源江东新区东环路以西 |
环评机构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江东新区起步区4条市政道路工程项目位于河源江东新区,总投资21649.08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江东新区城市起步区规划B路南段(江东九路至规划C路)、规划B路北段(建设大道至老河义路)、碧桂园凤凰湾西侧道路(规划D路至规划河紫路)、江东九路(东环路至东江东路)共4条道路,合计4188米,包含土石方工程、岩土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水工箱涵工程、排水工程、消防工程、信号工程、绿化工程、绿化给水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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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尽可能回用;建议租用当地现有房屋作为临时施工驻地,施工生活污水经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施工扬尘的管控工作。定期对施工路面进行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落实遮盖、围挡、密闭等措施,确保施工厂界扬尘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
(三)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合理的作业机械和作业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作业,避免午间(12:00-14:30)和夜间(22:00-08:00)进行高噪声施工,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施工期建筑垃圾、弃土等应按相关规定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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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新区网站公示了5个工作日,在受理公告期限内我局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河源江东新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