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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江东新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拟对河源市源城区大学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河源江东新区时间:2018-12-16 11: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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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源市源城区大学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建项目》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评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东环路江东新区管委会,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133182
  传     真:0762-313319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河源市源城区大学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市源城区大学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建设地点

河源市源城区源南镇胜利村广晟学府花园H1-01、02栋

环评机构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河源市源城区大学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建项目位于河源市源城区源南镇胜利村广晟学府花园H1-01、02栋,租赁经营,占地面积246平方米,建筑面积1504平方米,总投资600万元。项目新增病床50张,医务人员40人,设置预防保健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一般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较严者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特殊医疗废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污水站恶臭排放管理,落实报告提出的恶臭污染物控制措施,恶臭气体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机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污泥、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新区公告栏公示了5个工作日受理公告期限内我局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河源江东新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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