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源市圆满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模具200套、注塑电子产品450t、吸塑周转箱30万个、组装充电器500万个建设项目》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评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8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东环路江东新区管委会,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133182
传 真:0762-313319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河源市圆满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模具200套、注塑电子产品450t、吸塑周转箱30万个、组装充电器500万个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市圆满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江东新区产业园纬一路南、经六北路西面
环评机构
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河源市圆满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模具200套、注塑电子产品450t、吸塑周转箱30万个、组装充电器500万个建设项目位于河源江东新区产业园纬一路南、经六北路西面,占地面积18433平方米,建筑面积23500平方米,总投资50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5栋3层厂房、1栋3层办公楼,建成后年加工模具200套、注塑电子产品450t、吸塑周转箱30万个、组装充电器500万个。项目劳动定员300人,年工作300天,两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按有关作业规程及作业时间进行施工,加强管理,控制施工期废水、噪声、扬尘和固体废物等因素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减少投诉纠纷。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二)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在江东新区产业园北片区污水处理厂接通运行前,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等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江东新区产业园区北片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中较严者排入园区污水储存井,定期由园区统一委外处理;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厂集中处理。
(三)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生产废气收集处理,加强生产废气收集处理。注塑、吸塑、印刷、喷涂废气收集后经“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打磨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15米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收集达标后引至15米排气筒排放;烟(粉)尘、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VOCs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Ⅱ时段标准。
(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机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活性炭、油墨罐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废包装袋、次品等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新区公告栏公示了5个工作日,在受理公告期限内我局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河源江东新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