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源市七寨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城市污泥处理技改项目》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评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东环路江东新区管委会,邮编:5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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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河源市七寨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城市污泥处理技改项目 |
建设单位 |
河源市七寨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河源市江东新区临江镇东江林场内七寨坑 |
环评机构 |
南京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河源市七寨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城市污泥处理技改项目位于河源市七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内,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总投资650万元。项目改扩建内容主要将湿污泥改性干化处理量由现有的300吨/天减少至25吨/天,新增处理规模275吨/天的污泥堆肥处理工艺,改扩建完成后污泥处理规模保持300吨/天不变。技改项目新增劳动定员2人,年工作365天,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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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项目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依托河源市七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1)一级A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较严者后部分回用于生产车间、部分排入水口河。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生产废气收集处理,严格车检密闭性,减少恶臭气体无组织逸散。搅拌脱水车间、一次发酵间恶臭气体收集经生物喷淋除臭系统处理达标后分别由15米排气筒排放;二次发酵间恶臭气体收集经排风除臭系统(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原泥堆放间、卸泥间等车间全密闭,喷洒生物喷雾除臭剂抑制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硫化氢、氨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和表2表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音、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在其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废包装袋等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在其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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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新区网站公示了5个工作日,在受理公告期限内我局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河源江东新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