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东新区古竹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评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4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东环路江东新区管委会,邮编:5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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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江东新区古竹污水处理厂 |
建设单位 |
江东新区古竹镇人民政府 |
建设地点 |
河源市江东新区古竹镇双坑村俄塘坝 |
环评机构 |
广西新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江东新区古竹污水处理厂拟建于江东新区古竹镇双坑村俄塘坝,项目总用地面积27192.69 平方米,总投资7762.17万元。项目采用“A/A/O+MBR膜处理+反硝化滤池”主体工艺,设计处理量2.5万m3/d,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规模1万m3/d,二期工程建设规模1.5万m3/d,服务范围为古竹镇上联、新围、平渡、岸头、孔埔、双坑、潮沙以及古竹居委会等八个村(居)委会的生活污水,服务面积约 15 平方米公里。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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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有关作业规程及作业时间进行施工,控制施工期废水、噪声、扬尘和固体废物等因素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管理,减少投诉纠纷。禁止施工废水排入义容河。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二)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等预处理后排污本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出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基本项目)较严者〔其中氨氮、总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达标后的出水排入田间小溪。
(三)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好臭气污染防治措施,臭气收集后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厂界恶臭气体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建二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中较严重。加强厂区绿化,优化总平面布局,落实防护距离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污水处理厂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规划布局,在规定的时间内作业,并加强机械设备维护管理,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吸声等降噪减振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污水处理厂须建设具有防渗、防腐、防雨、防流失功能的污泥堆放场,污泥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六)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各项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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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新区网站公示了5个工作日,在受理公告期限内我局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河源江东新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