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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江东新区十里东岸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公示
来源:河源江东新区时间:2018-03-26 09: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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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源江东新区十里东岸学校建设项目》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评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183262018327),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东环路江东新区管委会,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133182
      真:0762-313319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河源江东新区十里东岸学校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市东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江东新区十里东岸华南城北门东侧

环评机构

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河源江东新区十里东岸学校建设项目位于河源市江东新区十里东岸华南城北门东侧,占地面积5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9000平方米,总投资150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4栋5层、2栋6层教学楼,1栋6层实验楼,1栋5层行政综合楼,3栋6层宿舍,以及食堂、体育馆、操场等。项目计划招生3360人,教职工500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有关作业规程及作业时间进行施工,控制施工期废水、噪声、扬尘和固体废物等因素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管理,减少投诉纠纷。合理布局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二)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实验室废水经中和等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临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实验室通风,做好周围环境的绿化工作。项目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高空排放。
(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项目布局,尽可能减少外界噪声对教学楼的影响。项目各边界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实验室废药品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校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新区网站公示了5个工作日受理公告期限内我局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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