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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新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拟对碧桂园东江凤凰城凤凰湾C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河源江东新区时间:2018-02-05 15: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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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东雅苑建设项目》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评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2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东环路江东新区管委会,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133182
传真:0762-313319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碧桂园东江凤凰城凤凰湾C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市益顺源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江东新区胜利村麻竹窝地段东环路西侧

环评机构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碧桂园东江凤凰城凤凰湾C区建设项目位于河源市江东新区胜利村麻竹窝地段东环路西侧,占地面积79709.01平方米,建筑面积231981.49平方米,总投资8.2亿元。项目建设6栋31层、2栋30层、2栋29层和3栋17层商住楼和1栋2层幼儿园,设停车位1629个,其中地下停车位1257个,规划住户1108户,3546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有关作业规程及作业时间进行施工,控制施工期废水、噪声、扬尘和固体废物等因素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管理,减少投诉纠纷。尤其应加强施工扬尘的管控,对施工现场和运输车辆落实遮盖、围挡、密闭、喷洒、冲洗、绿化等防尘措施。合理布局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二)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在接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之前,项目需自建污水管道,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类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自建的污水管道排入碧桂园·东江凤凰城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在接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之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应设置公共烟道,居民厨房油烟集中引至楼顶天面排放。幼儿园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高空排放。

(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备用发电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加强垃圾堆放点的卫生管理,防止滋生蚊虫和产生恶臭影响周围的环境,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六)商铺租赁用途应符合有关规划要求,开办餐饮或有噪声污染等类型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批准。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新区网站公示了5个工作日受理公告期限内我局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河源江东新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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