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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江东新区产业园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JDLJ-C单元规划修改方案批后公布
来源:本网时间:2026-06-05 10: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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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改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位于河源江东新区产业园区起步区东部,用地范围东至经十路、西至东环快速路、北至临江南路、南至纬四东路,用地面积为203.93公顷。

二、修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4、《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5、《河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6、《河源江东新区产业园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

三、修改的原因及内容

(一)修改原因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做好“园区扩容增效”,全力拼经济、抓发展,优化园区功能布局,进一步加快河源江东新区产业园区起步区建设发展,集中力量整合现有资源,强化产业用地配套,尽快形成规模,为园区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留足空间。

(二)修改内容

1、将规划区南部原规划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工业用地修改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1.31公顷;同时,将规划区中部横二路南侧的公园绿地调整至东侧经十路边,用地面积由原先2.25公顷修改为1.13公顷。

2、结合绿色园区发展需要,在JDLJ-C04街区内,将部分工业用地修改为供电用地,用地面积为2.59公顷。

3、结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自然资源部2023修订稿)对修改范围内的工业用地控制指标相应进行优化调整。

四、修改影响分析

(一)公共服务设施

根据人口容量影响分析,规划修改后,规划人口减少231人。本次规划修改,教育设施、医疗设施、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和社会福利设施总量不变,均可以满足片区使用需求,无负面影响。

(二)道路交通设施

本次规划修改对道路交通设施不做调整,原道路交通设施满足片区使用需求,无负面影响。

(三)市政公用设施

本次规划修改后,规划修改范围内给水、污水、雨水、电力、电信和燃气工程规划的预测量变化较小。因此,无需修改各项工程规划管线,对规划区内的市政工程管线无负面影响。

河源江东新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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