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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信息公示
来源:本网时间:2023-08-16 17: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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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信息公示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相关规定,经调查,市自然资源局认定下列宗地为闲置土地,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序号使用权人宗地位置闲置认定时间闲置原因
1河源市康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东新区和平村尖下地段河紫路东面、东环路西边2023年7月14日排洪河道重新规划在该地块北面,排洪河道直穿该地块影响动工建设
2刘畅华江东新区古竹镇开发区30小区2023年7月14日因紫金县与江东新区交接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用地有关手续
3东源县和顺农业有限公司(河源市和顺农业有限公司)江东新区河义路四坊11号2023年7月14日2011年3月4日之前,该宗用地已开发的占地面积超过用地应开发总面积的三分之一,不属于闲置;2011年3月4日至今因土地用途不符合现行规划导致无法继续开发建设
4邓丽花江东新区临江工业园广场二路2023年8月7日地块范围内存在相关群众信访土地补偿款及生产生活留用地问题,导致当地村民阻止动工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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