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河源市公安局江东分局概况
一、单位 主要职责
二、单位 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源市公安局江东分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源市公安局江东分局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源市公安局江东分局概况
一、河源市公安局江东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研究部署和组织实施。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市公安局和 江东新区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决策依据,并提出处置措施和对策。
(三)负责分局机构组织建设和队伍教育管理,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和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
(四)指导、检查、督促分局所辖各单位的执法活动;受理、处置群众申控和信访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五)组织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六)依法对公共娱乐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制刀具等进行治安管理;查处各类治安案件,调处治安纠纷,开展治安防范,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救援灾害事故,救助群众危难。
(七)负责各项群众性大型活动、各种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组织实施对前来河源市江东新区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来宾以及省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
(八)依法对辖区内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出租屋的管理;负责对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证件的申领签发;受理公民出境申请呈批材料和对入境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
(九)指导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社区治保组织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负责保安行业的管理,监督《广东省保安服务条例》的实施。
(十)指导和负责行政拘留所的管理工作,开展对违反治安管理人员的教育转化。
(十一)构建公安信息通讯、情报信息网络;开展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二)协管消防、森林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三)承办市公安局、江东新区管委会等领导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河源市公安局江东分局机构设置
我部门的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按三定方案(密件)相关规定设置为不公开内容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为单位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河源市公安局江东分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
注:1.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情况。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河源市公安局江东分局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河源市公安局江东分局2021 年度总收入3092.60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92.6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52.65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33.59万元,下降25.93%。主要变动情况:一是智慧江东二期及智慧新警务建设项目于2020年已完成,二是2021年财政政策趋紧,财政支出减少,本单位拨款收入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95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0.72万元,增长1416.25%。主要变动情况:一是下发了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资金,用于河源市公安局江东分局异地羁押违法犯罪人伙食费及遣送费、高铁站公安武警联合执勤点配套设施经费,二是下发了付和家园学校停车场对接公安网改造费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因部门决算编报口径调整,本年新增此项收入纳入决算编报范围,我部门(单位)本年无发生额)。 4.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事业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6.经营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8.其他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河源市公安局江东分局2021 年度总支出3092.60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092.6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207.05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9.65万元,下降7.63%。主要变动情况:2021年财政政策趋紧,财政支出减少,本单位拨款收入减少,支出减少。 2.项目支出1885.56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03.21万元,下降29.87%。主要变动情况:智慧江东二期及智慧新警务建设项目于2020年完成。 3.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支出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河源市公安局江东分局2021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092.6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52.65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33.59 万元,下降25.93%;主要变动情况:一是智慧江东二期及智慧新警务建设项目于2020年已完成,二是2021年财政政策趋紧,财政支出减少,本单位拨款收入减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95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0.72 万元,增长1416.25%;主要变动情况:一是下发了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资金,用于河源市公安局江东分局异地羁押违法犯罪人伙食费及遣送费、高铁站公安武警联合执勤点配套设施经费,二是下发了付和家园学校停车场对接公安网改造费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0%,无变动情况。 (二)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河源市公安局江东分局2021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092.6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2.65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33.59 万元,下降25.93%;主要变动情况:一是智慧江东二期及智慧新警务建设项目于2020年已完成,二是2021年财政政策趋紧,财政支出减少,本单位拨款收入减少,支出减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95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0.72 万元,增长1416.25%;主要变动情况:下发了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资金,支出用于河源市公安局江东分局异地羁押违法犯罪人伙食费及遣送费、高铁站公安武警联合执勤点配套设施经费,二是支出用于付和家园学校停车场对接公安网改造费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无变动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源市公安局江东分局2021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69 万元,完成预算65 万元的21.0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69 万元,完成预算65 万元的21.06%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0%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69 万元,完成预算65 万元的21.06%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0% 。 2021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 预算数的主要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69万元,占100.0%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69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3.69 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 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 3.公务接待费支出0 万元,主要用于无 ,共接待国外、境外来访团组0 个,来访外宾0 人次;发生国内接待0 次,接待人数共0 人。主要包括:无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 年本单位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0.7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1.65 万元,下降7.40%。 主要增减变动情况是:2021年财政政策趋紧,财政支出减少,本单位拨款收入减少,支出相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 年本单位 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7.9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7.9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 年12月31日,本单位 共有车辆11 辆,其中,岗位保障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44个,共涉及资金2994.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6.82%;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故未开展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结果。我单位今年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项目绩效自评。 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2994.38万元,执行数2952.65万元,完成预算的98.61%。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