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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伟亮诉广东铭豪润建工有限公司、李苗仲裁开庭应诉通知
来源:本网时间:2026-07-20 1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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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劳人仲案公〔2026〕73号

李苗:

       本委于2026年6月25日受理黄伟亮诉求你的仲裁请求:1、裁决二被申请人连带向申请人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合计:114250元(25000元*10.57个月-已支付150000元);2、裁决二被申请人连带向申请人支付及车辆加油补贴10570元(1000元/月*10.57个月);3、裁决二被申请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合计275000元(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计11个月);以上三项共计:399820元的劳动争议案(江劳人仲案字〔2026〕73号),由于联系不上你单位,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前来河源江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取仲裁相关文书。你单位享有的权利有:有权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同时应当承担的义务有:按时到庭、遵守仲裁庭纪律、服从仲裁庭指挥、如实陈述事实、如实提供证据、尊重对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活动参加人的权利、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或调解书。

       现定于2026年8月24日上午9点30分在河源江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你单位作为被申请人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视为被申请人放弃答辩、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质询、质证、承认、反驳、和解、调解等仲裁权利,将依法缺席裁决。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河源江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7月20日



附注:

本委地址:河源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养护中心大楼101室

联系电话:0762-3133260/313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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