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江东新区水域水上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类水上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江东新区决定开展2025年无证船舶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整治对象:在江东新区水域航行、停泊的无船名船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的船舶(以下简称“三无”船舶);从事非法营运、载客、载货的各类船舶,无证浮动设施,非法设置的简易码头(泊位)及非法修造船厂(点)。
2. 自查自纠:船舶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应主动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凡属整治范围内的“三无”船舶、非法设置的简易码头(泊位)及非法修造船厂(点),应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在2025年9月25日之前,自行对无证船舶进行清理或拆除。
3. 集中整治:2025年9月26日起,对逾期未清理的无证船舶,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罚款、没收等行政措施,对无证驾驶船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船舶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自行承担。
4. 严厉打击:依法依规对利用无证船舶进行非法捕捞(含违规违法垂钓)、非法营运、旅游娱乐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5. 法律责任:在查处无证船舶过程中,对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无证船舶相关线索。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 投诉举报电话:0762-3133182
- 电子邮箱:hyjdjgb@163.com
- 信件地址:河源江东新区交通公路办公室(河源市源城区胜利花园126号)
请广大船舶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积极配合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同维护江东新区水域的水上安全和良好秩序。
特此通告。
江东新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