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古竹镇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新坑水库管理处: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重点环节”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办运管函〔2020〕209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转发小型水库防汛责任及管理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粤水运管〔2020〕2号)、《关于落实小型水库防汛责任及管理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工作的通知》(粤水运管函〔2024〕356号)等上级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度汛,结合各镇(街),新坑水库管理处上报的人员名单,现将2025年水库安全管理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予以发文明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履行“三个责任人”职责
各镇(街),新坑水库管理处为水库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行政责任人对水库安全管理负总责,要加强对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主动了解掌握水库的安全状况,协调解决水库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落实水库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水库技术责任人负责组织分析水库安全状况、编制运行调度方案、应急抢险预案,组织做好大坝检查、安全鉴定、监测预报等技术工作。水库巡查责任人要按规定要求开展巡查,发现隐患险情及时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严格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各镇(街)要应用好我区已有的水库动态监管系统,并对应上级文件新的要求,逐库完善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和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增强可操作性,逐项逐条落实具体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度汛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全面落实防汛“三个重点环节”,加强在建水库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一时难以整改落实的,要认真落实应急预案和临时度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三、确保各责任人熟悉职责要求和业务知识
各镇(街)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学习和贯彻落实《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重点环节”工作指南(试行)》,及时参加网络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确保各责任人熟悉职责要求和业务知识,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实现从“有实”向“有能”转变。
四、切实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工作
目前正值汛期,各镇(街)要组织水库责任人和相关人员,深入细致地对辖区内水库进行再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集中力量,限期整改,切实做到落实责任人、落实抢险队伍、落实抢险方案、落实抢险物料“四落实”要求,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河源江东新区农林水务局
2025年3月25日
附件:江东新区水库2025年度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