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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决定公告
来源:本网时间:2024-04-23 14: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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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创(厦门)装饰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4年1月2日受理曹建刘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并于2024年4月9日依法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河江东组建工认〔2024〕11号),认定曹建刘受到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

  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本局向你公司发出《认定工伤决定书》(河江东组建工认〔2024〕11号),但被作拒收退件处理。现本局决定公告送达曹建刘的工伤认定决定。

  本局根据曹建刘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如下:曹建刘于2023年11月27日提出曹建刘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当日出具《工伤认定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要求补正:河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相关证明材料。曹建刘于2023年12月29日补正《河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江劳人仲案字〔2023〕58号),我局于2024年1月2日受理曹建刘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如下:河源市骏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河源·中骏璟峰项目地块二、三、四公区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发包给共创(厦门)装饰有限公司,共创(厦门)装饰有限公司将油漆分包给江振勇,江振勇是曹建刘的老板,曹建刘于2022年12月3日9时30分许,在河源市源城区中骏世界城住宅区4-5#楼施工时,不慎从工作架上摔落,致使受伤。曹建刘于2022年12月3日前往河源市中医院救治,2022年12月12日河源市中医院出具出院记录:右肩胛骨粉碎性骨折。

  曹建刘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

  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河源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河源市东环路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河源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62-3133213

 

  

河源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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