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江东新区公路事务中心机构概况
负责人:翁作环
办公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南镇和平村尖下地段河紫路东面、东环路西北,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方式:0762-3688309
一、主要职责
参与编制辖区普通公路(含农村公路,下同)建设和改建(造)计划;组织实施辖区普通公路建设、养护和改造工作;维护普通公路路产路权,承担辖区普通公路路政事务工作;承担普通公路科技项目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承担普通公路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实施创建文明示范路和四好农村公路等工作;负责公路养护切块包干经费投资计划安排使用;承办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江东新区公路事务中心内设7个工作机构,不定级别。
(一)综合部
设部长1名。负责文电、会务、保密、安保、档案、政务公开、宣传、政务信息、综合性调研、综合性材料撰写、后勤、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普法教育、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养老保险、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及工会、青年、妇女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基层党建和作风建设工作。
(二)基建计划管理部
设部长1名。负责参与编制新区普通公路的发展战略、路网结构调整等规划;组织编制、申报新区普通国、省、县、乡道和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普通公路江东新区建设项目的前期立项工作和报批;负责普通公路建设项目的交(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普通公路综合数据统计工作;负责新区普通公路的基建事务工作。组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编报;负责项目建设期工程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安全等全过程管理;负责新区重点公路代建项目招投标前期工作的组织和建设管理;参与新区普通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负责公路建设技术项目的成果评审、推广应用工作;协助编制财政年度部门预算计划;参与普通公路建设项目的交(竣)工验收等工作。
(三)养护管理部
设部长1名。负责新区普通公路、桥梁的养护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负责路面大中修、路面改善、水毁工程、危桥加固及道班房的建设、维修的技术方案、投资预(结)算审核;负责养护专项工程方案设计、预算初审、报批及施工;负责养护专项工程交(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相关养护管理系统(大道班、公路水毁、桥梁涵洞、养护专项)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公路绿化与检查工作;参与制订国省道普通公路养护投资补助方案;负责新区普通交通战备、应急抢险等工作;负责公路养护技术项目的成果评审、推广应用工作。
(四)农村公路部
设部长1名。负责指导农村公路和桥梁隧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服务性工作;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养护计划;督促检查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计划的执行情况,路网运行情况;负责江东新区农村公路统计等工作。
(五)路政事务部
设部长1名。负责新区路产路权管理和路产登记工作;承担普通公路路网运行状况工作;负责普通公路基础数据、电子地图及交通情况调查数据的维护及管理;协助普通公路春运、汛期及重大节假日交通运行信息报送;参与普通公路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工作。
(六)安全管理部
设部长1名。负责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宣传和教育工作,指导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贯彻制定和(督促)落实防范安全事故的规定措施;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参与工程交(竣)工验收工作;协助做好安全突发事件有关信息处理和上报工作,依法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财务管理部
设部长1名。负责编制财政年度部门预算计划;负责编制财会报表;负责公路养护和建设资金的财务核算;负责财务票证、专项资金管理;负责下属单位的财务指导工作;参与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三、人员编制
根据《中共河源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江东新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河机编办〔2024〕18号)文件,核定事业编制1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