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江东新区党政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0314860492Q/2025-00236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江东新区党政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3-12
名称: 死亡注销户口(死亡登记)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13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死亡注销户口(死亡登记)

发布日期:2025-03-13  浏览次数:-

  一、注销需审核的证明材料:

(一)死亡人员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二)死亡人员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属集体户的,提供死亡人员集体户个人页和集体户首页复印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人的居民身份证、与死亡人员的关系证明(情况说明)。

(四)如死亡人员是户口簿户主,注销户口后需变更户主的,申报人应提供新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公安机关认为申请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或证据。